补个妆吗?”
姜百万心烦意乱,口不择言地问:“宁总,我情商低,你能不能教教我,怎么才能让一个男人喜欢我?”
“……”宁珩陷入了沉默,至少行驶了一公里后,他才开口,“负责任地告诉你,你如果坚持跟平时的样子一致——”
姜百万用力点头,我一定会保持初心,坚持不懈的!
“就一定不会有男人喜欢你。”宁珩笃定地补上下半句。
刚刚燃起希望之火被他无情扑灭,姜百万又萎顿了。
宁珩适时补上一碗心灵排骨汤——“有些人你对他再好也没有意义,养不熟的人跟喂不熟的狗差不多。”
纵横商场,行事老辣,能为他所用的就以利诱之,不但不能用反倒有威胁的,就毫不留情全力打压下去。宁珩的一贯作风就是如此,否则也不会揪着鲍昱翔不放,他狠绝的世界观自然容不下姜百万这种飞蛾扑火的行为,林俪也好,庄寄啸也罢,但凡她有他一丁点儿狠辣,就不会爱得这么窝囊。
姜百万一知半解,虽觉得他这么说有点毒,可似乎能够诠释一些真理。而她,还是打算继续原来那套——如果庄寄啸不找她,她也不主动联系。
宁珩把姜百万送到她家小区时,一辆路虎也缓缓停稳,姜百万看见细胖子从车上下来,一脸花痴还趴在车窗跟驾驶座的男人说话,她要是身后长尾巴,姜百万八成能看见那尾巴左右摇动。别五十步笑百步,她见了庄寄啸也是这德行。
姜百万下了车,和八卦地看了一眼路虎驾驶座里的男人,惊艳!那男人浑身一股仙气,说不出的优雅,笑容足以勾魂,难道这就是细胖子经常挂在嘴边的男神?
宁珩调转车头离开的时候,刚好和路虎车中的男人打了个照面,互相认出了对方,颔首,并无再多交流,分道扬镳。
“那个就是你巴不得变成块粘豆糕贴人家身上的江医生?”姜百万和胡细细一起走回家,不由得羡慕道,“你确定自己追得上?”
“追不上就压上,江醉墨绝对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胡细细伸出五指,跟水冰月变身似的。
“你加油吧。”相比于人家,姜百万暗自叹口气,她兴冲冲地答应庄寄啸去当他表姐的伴娘,结果自己灰溜溜地回来了,如果不是宁珩恰好还没走,自己现在还在挤公车。
胡细细斗志满满地点头,又问,“送你回来的是谁?我看着也很帅呢,是不是你妈跟我提过的庄什么啸来着……”
我妈真八卦!姜百万死命摇头,“那就是我的老板宁珩,可别胡说。”
“霸道总裁——爱!上!我!”胡细细发挥了一个记者惊人的想象力,捂着腮帮不断大呼小叫。
“女侠饶命!”姜百万几乎要给她跪下了,宁珩段数太高,不是她这样的穷苦小人物可以企及的。庄寄啸好歹让人有点盼头,真不敢相信如果自己喜欢的是宁珩,是不是每天得在以泪洗面中渡过。
“你不觉得很萌吗?”细胖子不知死活地说,虽然周围的伙伴们都说她追男神江醉墨的行为是鸡蛋碰石头,可她凭借自己超凡的体重一路坚持下来,在她眼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是很萌,但发生在老板和我身上可一点都不萌。”姜百万撇嘴。
“可我觉得他对你蛮有意思的……哦!对了,我最近转社会版了,如果你那里有什么好新闻,什么发现超大古墓啦,挖到来自千年以前的宝剑啦,霸道总裁真的爱上你啦之类的,请联系我!”胡细细真是个敬业的好记者,拉着姜百万很急切地说,“缺稿哦亲,有爆料费哦亲!”
姜百万本不以为意,忽然想起宁珩吩咐她做的事,就赶紧问:“拍卖超级珍贵的古董算不算新闻?”
“有多珍贵?”
“上千万呢。”
“可以可以!”胡细细点头,“请带上我!”
姜百万心想,真是瞎猫碰到死老鼠,明天就要去鲍昱翔那儿对他的蓝釉瓶进行估价,如果真能一举拿下,拍卖会时就带着胡细细去采访报道。
第二天,因为太累所以睡得跟死猪一样的姜百万好不容易从床上爬起来,看见高晓发来的道歉短信。睡了一觉精神好了很多的姜百万也没计较什么,性格就是这么豪爽。
到公司时,姜百万见林俪已经开始拖地了,就赶紧冲到接待室洗茶杯,悲哀地发现,茶杯已经洗过了。无事可干的她有点恐慌,红着脸对林俪说:“要不……我帮你提水吧?”
林俪笑着摆摆手,注意到了姜百万的手指头,“你指甲做得那么漂亮,万一弄坏了怎么办?我宿舍的心涵上回指甲贴了个钻,连上厕所都小心得半死。”
姜百万低头看看手指,只好作罢。
发现她做了美甲的人不是很多,但本来就很八卦的陈大姐发现后,开始从她怎么会去做美甲问起,问到她是不是谈恋爱了,又说到如果怀孕是不能涂指甲油如此云云,叽叽喳喳的声音把阮豪都给惊动了。他加入她们聊了一会儿,说她老婆也说要去美甲,继而让姜百万把手给他看看究竟能美成什么样。
姜百万无奈伸手,阮豪抓着她的手翻来覆去看,皱着眉问那些亮亮的东西是怎么贴上去、是不是很贵的之类。大家都没当回事,就姜百万觉得有点怪怪的,阮豪抓着她的手的时间是不是有点长了?上次这感觉怎么和上次鲍昱翔趁握手时弄一下她手心的滋味那么相似?宁珩拉开她的手非要看她肿起的嘴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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