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疼死了。不过看见庄寄啸远远走来,姜百万挺直腰杆,羞涩地打招呼。
“哇,我们的伴娘都要把新娘比下去喽,不知道婚宴后有多少人找高晓问你的手机号。”庄寄啸和煦而笑,本想多聊几句,因为要帮着招呼,就先进去了。
他永远这样,看似很欣赏她,但永远不会靠近哪怕一步。姜百万偷偷望了望他的背影,心情有点复杂。新人进场后,姜百万坐在主桌的固定位置,望着台上笑靥如花的新人,不知自己何时有这么幸福的一天。想着,她不自觉找寻庄寄啸的位置,余光却在侧门发现一个姗姗来迟的人。
两个人迎着他进来,很恭敬的样子,手臂前伸示意“里边请”,他颔首,信步而行。
是宁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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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ps:关于御通制药、岐黄仲景丸等等皆属虚构,请勿考据及对号入座。?
☆、三丁包
? “现在,我们很荣幸地请到了御通制药的宁总作为欧柏峰和高晓夫妇俩的证婚人……”台上,口若悬河的婚礼主持人将话筒递给刚刚站到台前的宁珩。
周遭一片热烈的掌声,甚至还有口哨声响起。
宁珩将一件简单的墨蓝色三件式西装穿的出类拔萃,胸口的口袋露出折成三山折的香槟色小波点方巾,高贵而富有独特魅力。他接过话筒,照着一个粉红色小卡片上写的证婚词念了些什么,姜百万没怎么听清楚,她只觉得宁珩今天真是帅得让人合不拢腿,又得不行,别说场下的未婚女士了,连一些大妈大娘都看呆。
确定是来证婚而不是砸场的么?
宁珩念完词,走下台。服务员移出主桌一张椅子,以便他坐下,这张椅子刚好在伴娘身边,宁珩似乎没有看见姜百万,在她身边坐下,顺手脱了外套,略紧的衬衫袖子使他手臂的结实线条暴露无遗,目测他就是传说中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男人。
“宁、宁总……”姜百万硬着头皮打了声招呼,“嗨……”
宁珩偏头,见了她,眉一挑,先是一怔,上下打量她一轮。姜百万因为穿着抹胸式小礼服,下意识双手捂住了胸口,防备地瞅了瞅他。宁珩冷笑一声,把西装外套搭在扶手上,见她还是小家子气地捂着胸口不放,就说:“你捂住的地方写着支付宝密码?”
姜百万一听泄了气,偷偷瞪他一眼,移开双手,故作镇定地端起饮料喝了一口。宁珩倒好,特地认真地看了看她的胸口,他一笑,又说:“原来如此。”说罢,还一脸嫌弃地摇摇头,好像全票看了一场特别不值得看的电影。
“哼!”姜百万心想,我不跟这人一般见识,太不懂审美,肉弹似的,有什么好看?(就是好看 =_=)
眼看仪式结束,新人从台上走下来,姜百万自觉站起来一路小跑过去替高晓托着婚纱长长的裙摆,比对亲姐姐还用心似的。酒店服务员领着高晓去换礼服了,姜百万要走回座位,才忽然觉得脚后跟一阵刺痛,一看,磨出的水泡破了,红艳艳一小块。她一拐一瘸的朝座位挪动,低调坐下后脱了鞋子,脚后跟的水泡破了不说,脚趾上也起了两个大水泡。
由此可见,新鞋子确实不宜长时间穿着走路,尤其是高跟鞋。
姜百万弯着身子揉揉脚,余光瞥见一旁宁珩的黑色系带皮鞋,亚光面,一尘不染的。她偷偷伸手,捏住其中一根鞋带,轻轻一拉,很好,鞋带松开了。使坏成功而满心欢喜的她又不知好歹地将罪恶的手伸向另外一只皮鞋。
猛地,宁珩脚一抬,不轻不重的,正好把她的手给踩住。
“嗷!”姜百万大叫一声,把手抽出来,真怕他今天出门时踩到过狗屎啊。
宁珩故意不对上她愤怒的目光,右手把玩着自己的手机,“你躲在下面自拍?”
“我的脚磨破了,在脱鞋子。”姜百万扯过一旁的湿巾拼命擦着手,脚丫子在桌子底下感觉无比凉爽。
宁珩向下瞥了一眼,抬手轻轻捂住鼻子,别过头去。姜百万用力嗅了嗅,也没闻到什么不该有的异味,她有点恼羞成怒,如果宁珩不是她的头儿,她非把脚丫凑他脸上去。
“宁总你鼻子真灵。”灵得像狗。
“谢谢。因为你,我放弃了弯腰系鞋带。”
还没等她开口反驳,宁珩竟然起身离开座位,飞快朝大厅门外走去。
这是……出去系鞋带了?
姜百万愤恨地又瞪了他一眼,趁他不在,就把他那份例汤里的一个大鲍鱼捞到了自己汤盅里,硬生生把一份鲍鱼炖排骨变成了清炖排骨,一下子寒碜许多。她吃完了两个大鲍鱼,别提多痛快,好似一只偷腥的猫,腰不酸了腿不痛了,走路都有劲儿了。
一会儿,宁珩回来了,姜百万一瞅,鞋带又系上了,漂漂亮亮一个蝴蝶结。
系个鞋带都那么久,难不成在家从来不自己系鞋带?姜百万正在碎碎念,忽然见自己手边多了几个创可贴。
他刚才……出去给她找创可贴了?
她有些百感交集地拾起一个,星星眼状望向宁珩,却见他根本就没看她,十分高冷的样子,兀自用汤匙在例汤里捞了一下,然后看着她碟子里的两个黑不溜秋的鲍鱼壳,挑高一道眉,问:
“鲍鱼呢?”
她给你留了块排骨就不错啦。
姜百万无言以对的时候,正好轮到新郎新娘挨桌敬酒,她飞快地把创可贴撕开贴在脚上有水泡的地方,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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