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了。
比想像中的简单,也比正规中的简陋,不过众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所以有这么个仪式可以交差也就差不多了。
当夜贾家设宴,南安太妃带着一干人吃喝一通,然后才一脸的‘依依不舍’又‘通情达理’地让让探春和亲前就住在贾家以叙天伦。
说真的,探春对于南安太妃的做法相当的理解。
儿子被生俘,只要认个义女便可以换回来,当真是一笔好买卖。
认个义女,再让门人给贾政挪动个官位。出一套金银碗筷,再上一封请封的折子。
认的义女也不用接到家里,又安排住的地方,又安排下人侍候了。认亲的仪式和酒宴都不用自己府里出,真是会过日子到极点了。
儿子换回来了,嫁义女的嫁妆还是按着皇族规定从内务府出的。
探春越想越觉得贾家和朝.廷真忒么挺亏。
先说朝.廷吧。
战败了,朝.廷要给那些阵亡的将士发抚恤金。然后还要出一份郡主嫁妆换回罪魁祸首。
再说贾家吧。
费心费力办了个认亲的仪式,又劳心劳力地备了个认亲的酒席。得了一个学政的官职,丢了一个培养多年的姑娘。
而那学政的官职,就跟兼职借调没啥两样。等到那一期考试完了,贾政还是要回工部的。虽然要是做得好了,也不是不能以此为政绩升个一官半职的,可是换成了贾政,乃们觉得这种能把工部当监狱,誓要牢底坐穿的人,可能吗?
这都图的是呀?
反正在探春看来这南安太妃就是下的一手好棋。
真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呀。
因为探春要被南安太妃收为义女等等原因,再不能住在贾母的碧纱橱里了。
再加上元春之前成亲的院子一直还留着,于是探春便搬到了那处小院里居住。而这也给了探春逃跑提供了更佳便利的条件。
是夜探春直接打发了南安太妃派来监视探春的人去卧室外的榻上休息,她独自一人留在卧室里睡觉。
因为南安太妃派来的侍女从来的那一天起便知道探春不愿意用人守夜,开始的时候还不服挣辩了一回,于是探春便在当天夜里受了几人的侍候。
那一夜,主仆几个谁也没有睡好,探春一会嫌弃她们翻身了。一会嫌弃她们喘气声音大了,再一会儿又坐了起来说人家睡不着了。
半夜三更拉着这几个人跟她说话,讲什么规矩之类的。一直折腾到了天快亮,探春才睡下。不过睡前又让香奈儿接力了。
然后香奈儿又受探春的吩咐认真地跟这几位王府出来的侍女学什么规矩,谈吐。
就这样两天下来,这几人再听到探春的吩咐让她们睡在外间时,也不坚持睡地铺了。
看到南安太妃那里的侍女都睡下了,探春躺在床上,也没有动。闭上眼睛安心地等着三更的到来。
她今天跳水死了,明天赐婚和亲的圣旨到了,这贾家也不会犯太大的事,只是得罪了南安王府罢了。
若是等到赐婚的圣旨真的下来那她再跳,事可就大了。
藐视天威,有木有。
反正大家心里都明白她这个郡主是因啥来的,可是心里明白不是没有落实到圣旨上嘛。
既然没有,那不好意思了,她就要去死一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游手好闲妞投了一个地雷,谢谢。(话说,你的名字正好是作者向往的生活方式——整日游手好闲,天天泡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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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柠檬泡水了,不过感觉还是酸。
我不喜欢常拓这类人,所以黑他是没商量地。
第九十四章
亥时一到,探春睁开眼睛。先是仔细地聆听了一下房间里外的声音,然后悄悄地在床铺里换上了衣服。
这张架子床很大,用的木料也很沉重。所以探春只要轻轻地在床上换衣服是不会有人听到动静的。
隔着床帐,探春将那个她喜欢的夜明珠发钗放大再放大,然后先将头发用一根发绳仔细盘起来,再将一身方便行动的夜行衣套在身上。脚下是一双绣花的小羊皮靴子,舒服又跟脚。
先将靠床里面的床帐掀开,然后看见里面的墙后,便拿出玉笔画了个墙洞出来。之后小心地从墙洞里出来,先将床帐放好,又将墙恢复原样,这才转身准备离开。
元春卧室后墙外,便已经出了她的小院,不过仍是在内院的范围。
将纸狗放出来,一路避开巡夜的人,骑上去便朝着之前相中的那荷花池跑去。
到了湖边,左右看了看,从身上将早就准备好的遗物拿出来。先将一只绣花鞋丢到岸边,然后将另一只绣花鞋丢到水里。之后又将早前包起来的金玉首饰都丢到池子里,最后才将用血写的遗书白绫挂在池边的小树杈上。
看着这第一犯罪现象,探春拍拍手,将包着杂物的布收了起来,又从自己画出来的小随身空间里拿出了一件黑色大披风,系在身上,这才驾着狗去了约定的地点。
她得早点去,然后将狗收起来。若是去晚了,这狗就只能养在明面上了。
不过...她还是去晚了。
出了宁荣街,探春便看到了那辆马车,从狗身上下来,探春牵着狗便走了过去。
“姑娘,这,这哪来的?”香奈儿看着被大黑披风藏在里面的探春走过来,连忙迎了过去,不过刚一走近,探春身边的大狗便挡在了她面前。
狗虽然是被画出来的,可是狗儿护主的习性却是与生俱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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