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郑程锦已经笑着说道:“母亲,天不早了,我送你回普骊居吧。”
郑氏立时站起,就要往外面走,才迈出去一步就又退了回来。
沈妙珠挥手:“可算是要走了,被娘和哥哥念了一通,到现在我的脑袋还嗡嗡响呢。我要休息了啊,春草送三夫人和三少爷。”那迫不及待赶人的样子好似郑氏和沈嘉和是洪水猛兽。
春景从旁边走了出来,笑道:“奴婢来吧。”
沈妙珠略一想,也同意了。
母子二人走在一起,其他人远远地跟在后面,留出了空间给他们。
郑氏鼓足勇气说道:“我不是不关心你,我那样说,是怕你祖父发火,你在府里的日子更加为难。”说到这看了郑程锦一眼,见他面无表情,心中一痛说道:“过去十多年,我知道您是在他的看顾下才有了今天。”
“过去十年……”郑程锦下巴微微抬起,目光平视前方,却是没有任何焦点,只是语气平淡地说道:“十年前,娘可认识陆瑜?”
郑氏虽惊讶却道:“我知道陆公子,也不过是永福寺那一次。”
原来真的不认识,果然是他想多了,那个人就是个企图接近珠珠儿的大骗子,又或许是别的地方见过母亲或是珠珠儿。只是这陆瑜为人还算磊落,不是那种宵小之人。郑程锦松了一口气之余却鬼使神差地问道:“那安国公府的小世子呢?”
第74章
身边的人没有回答。
是不认识吧?
沈嘉和微微侧头,脸上的笑容一僵,郑氏的神情带着一丝惊喜,只看她这表情,不用说也是知道答案了。
竟然真的是认识?
那就是说陆瑜不是胡言乱语,而是幼时二人真的曾经见面过。
母子二人回到普骊居。
金妈妈看二人的神情怪异,虽是担心,还是上了茶带人出去了。
十年前,沈嘉和尚不记事,更何况是还在郑氏腹中的沈妙珠,只是一旦一个疑问找到出处,人总是不自觉地回牵出其他问题来。比如陆瑜对沈妙珠的微妙态度,就仿佛真的多年前就见过。
若是如此,这个人……沈嘉和哼了一声,那也还是个好色之徒,何况妹妹如此年幼,以陆瑜的年纪正常年龄成婚的话,孩子都能满地跑了。
郑氏不知长子心中想法,只以为在等待她的解释。
“若是陆瑜陆公子真是那位安国公府的小世子,那娘应该是认识他的,不只是想娘还有你。”郑氏垂下眼睛,再一次陷入回忆中,那些不太好的回忆。“你两岁之前曾经失踪过一天,我从未带你离开过沈府,你消失的时候正是在沈家。”
隐在平静面孔下的是沈嘉和惊涛骇浪的心惊。
他从不知道自己有这段经历,沈家的人也未曾提起。不对,作为一个幼儿能在家中消失,自然是府里人的可能性大一些。也有可能是当时的荣珍郡主做的手脚,可郑氏既然在那之前不让沈嘉和踏出沈府一步,显然是有在做防备。
只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郑氏面无表情地说道:“这件事情我本不想告诉你,至少在你四十岁之前不会说。”见长子终于流露出惊讶的神色,她静静地说道:“前提是我不回京都,而你平安地活到那个时候。”
而现在不同,她虽仍然不愿意陷入当年的痛苦中,可为母则强,为了一双儿女,纵使前面是悬崖陡壁,她也愿纵身一跳。
郑氏之所以这样想,而是觉得一个男人年过四十若是毫无建树,自然很难再有存进,一个无用的人,沈家不会介意花点银子。若是沈嘉和在四十之前有出息,且活到那个时候,身在沈家纵然没有安身立命的方法,但也应该有儿有女,人生足矣,最重要的是,她也觉得自己活不久,看不到后面的沈嘉和。
她虽然前十年不闻京都的事情,可当日离开也留下后手,若是沈嘉和出事,她自然会得到消息,而其中一个后手就是安国公府的小世子。
“离开前,他拍着胸膛应肯,一定会帮忙照看你。”郑氏微微笑了起来,在最绝望的那一年,若说女儿的出现是给了她不颓靡的动力,而那个少年人的出现就是让她灰暗的人生中有了曙光。
沈嘉和微微低头。
从前是不曾想过,可若是有了可推敲的线索,细细想来,过去十年他的确有几个幸运的时候,最重要的是那个时候出现的恰恰好。
“当年碰上他是阴差阳错,却是我们母子三人的幸运。”郑氏笑着说道:“我那个时候想,或许安国公小世子才是世家少年真正有的典范。机智聪明富有正义感,小小年纪却是难得的侠气。”
可惜的是她并不知陆瑜就是那个少年郎,郑氏有些可惜上一次永福寺没有正式见上一面。
郑氏说着陆瑜的好,沈嘉和的脸色却有几分诡异起来。他承认陆瑜为人还算不错,可与母亲所说的却仿佛还是两个人。
郑氏说得意犹未尽,终于开口说道:“等过两日,你就把陆小世子请到家中。当年的事情,娘还未好好道一声谢。当时事发突然,有三路追兵,城门被封,若非他,我怕是连沈家的大门都出不起。”
安国公府竟然在十年前就有这么大的能量?就是有,也太过信任一个不过七八岁年纪的孩童了吧。
沈嘉和心中狐疑,总觉得当年之事知道地越多越是扑朔迷离。
“一晃就过去十年了,那个时候还说笑,若是有个女儿,他就是良婿。”郑氏想来好笑,那个时
喜欢娇珠记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