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会死人的。”
“所以你舍家业为大业?”
“千金散去还复来。”
“我辈不如你。”
“既然知道就赶紧帮我宣传一番,免得我将框架搭好了,没人来填充血肉。”
季越人不遗余力的支持,阿珩的医者品阶推广得很快,仲冬之月时阿珩已经给辰国有名气的医者都考核了,无语的发现,辰国所有医者,只有二十九个一品医者,二品的则五个。这数目,阿珩无语了许久,季越人倒觉得挺不错了,多年前的大疫,中州医者界遭了大难,十不存一,如今大疫才过去六年就恢复了这么多,已经很好了。
听了季越人的话,阿珩很是无语,多年前的大疫对人口造成的损失是挺大的,但还没大到这地步吧?
“你啊,是在药王谷呆得太久,所以看得不够多,否则你就会明白了。”
“不过是千里无鸡鸣,白骨路于野罢了。”
“你既然知道为何还这般轻松?”
“我这是麻木,你见过沃州的人族与羽人的战争吗?你见过北荒胡人南下屠城的惨状吗?瘟疫,半斤八两。”
季越人愣了下,挺想问一句,女郎小小年纪究竟去过多少地方。
☆、第二十二章迁怒
甭管日子过得怎样,年节都很快就到了,人族各支的年节时间都不同,比如辰国便是以孟冬之月为岁首。其它国家更是什么月为岁首的都有,价值加之肥冬瘦年,时人重视冬至胜过年节。习俗加现状,辰国的这个年更是过得食不下咽。列国相互征伐不是一回两回了,因为礼和士气的关系,开战之前都会找个借口,但那些借口,瞎子都看得出来有多不走心,真要说起来,那些借口一句话就可以概括:老子要吞并你的国。
辰国这一回用的借口,太好也太损,散播瘟疫啊,很多人都还记得前些年千里无鸡鸣,白骨路于野的惨状。本来鼠疫的事就够让人闹心了,结果被告知有人故意散播鼠疫,整个辰国上到王侯下到奴隶都疯了,民怨沸腾莫过于此,不过怨的对象不是本国的王,而是别国。至于别的国家,云洛为了取信于人,那些细作都没杀,派了使臣将细作挨个送回了本国,附赠供词一份连同开战书与谴责书一起拍君王脸上去了,就不信消息传出去,民间还能有士气。
事实也的确如此,辰国群情激愤,民间自发提供军粮,青壮从军,别的国家却出现了大规模的百姓迁徙,两相比较,辰国的胜利是必然。然而尧阳国的地理位置太特别,典型的战略必争之地,一下子引去了太多的国族参战,别看实际出兵的只有十几个国家,但出了粮食的国家却有百余,否则云洛这个时候估计都凯旋回来了。
战事打到这份上,已经胶着了,就看谁的战争潜力更深厚,辰人虽不后悔开战,但也担心前线的亲人是否安好。因此在这个时节,也只有阿珩还有心思过年了,肥冬瘦年,冬至祭祖是重中之重,但比起祭祖,她更想掘了自己的祖坟,自然不可能有兴趣祭祖,每年的这段时间,心思都放在了过年上。
药庐里挂上了灯笼,每个人都做了两身新衣服以及一件裘衣,厨房天不亮的时候便开始准备鸡鸭鹅以及猪羊。
阿珩给三七换上了一身色彩鲜艳的新衣,美其名曰,新年就该穿得鲜艳一点,但瞅着红彤彤的椭圆丸子,所有人皆无言,这还真挺喜庆的,活似一团火。
阿珩自己也难得的换下了跟丧服似的素衣,换上了绿色的深衣,难得的透出了三分属于少女的朝气,让以前见过阿珩穿绿色衣服的季越人忍不住感慨了一句:“以前是焉巴巴的毒丝瓜,现在看着倒是鲜活起来了。”尽管仍旧是毒丝瓜。
阿珩瞧了眼到药庐来过年的季越人,没说什么,虽然不太好听,但那是事实不是吗?别人是衣架子,她也是衣架子,不同的是,别人穿什么都好看,她穿什么都能穿出诡异的味道来。
阿珩问:“三七呢?”给三七穿了新衣后便没再见到三七了。
季越人回道:“他之前嚷嚷着要挂自己挂灯笼,不过他那个体型,你也知,大家都不放心,就不准,他就闹了起来。恰好廷尉那时来了,将他抱了起来挂灯笼,过会就该挂完了。”
阿珩闻言一怔,云晞这些日子来药庐还挺勤的,每日都会来喝一杯茶,也因此,她之前招惹的贵族没一个敢来找茬,云晞的名声太过凶残,无人敢惹。虽然明白云晞这么做是因为云洛的嘱托,但阿珩仍有种异样之感,总感觉云晞有些古怪,虽然云晞隐藏得极深,但阿珩不是一般人,察言观色的本事她或许不如这些人精子,然一个人演技再好也无法改变心脏的频率与血液的流速。只要阿珩有心,她完全可以通过一个人的心脏频率与血液流速来知晓这人的态度是否心口如一。每次云晞来拜访自己,虽然面上的态度很温和,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没有半点瑕疵,但阿珩还是听得出,云晞的血管都快爆了,内心得多激烈才能令得血液流速增加到这个程度?
诚然,见到自己时血液流速与心脏频率加快的人也不是没有,云洛就是个活例子,但云洛的血液流速与心脏频率只是略微增加了一些,偶尔会有些紊乱,但云晞,从头到尾都是高速与高频率,也不怕身体吃不消。显然,这两位绝不会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而导致的身体内部变化。
还有云晞看着三七时,心脏与血液流速都很正常,但他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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