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些东西收掉,而不是在案发之后,警方已经确定要调查这个店了,才来慌慌张张地消除这些的痕迹,这反倒说明陶华对郑文宝的死可能并不知情,所以陶华杀死郑文宝的嫌疑被排除了。
“然后是丁瑞喆。现场那唯一的一枚指纹作为证据确实很有力,但是凶器、sān_zuò_lún这些都没有发现。高子乾后来调查了丁瑞喆带回国的电脑,也确实发现了搜索和购买sān_zuò_lún的记录。但是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丁瑞喆的性格。从丁瑞喆经历过的那些事情,在歌厅和人争小姐打架,在酒吧被冤枉往小姑娘酒里下药,为了掩人耳目弄一个破绽百出的租房委托,以及最后和警察发生冲突被击毙,这个人不像是一个深思熟虑的人。他有没有能力策划这样一起谋杀案,这实在让人生疑。至少,如果他是一个对谋杀进行过周密策划的凶手,他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撇清他和徐梦雨的关系,而不是在欲盖弥彰地帮徐梦雨租房之后,又和她住进了同一个小区里。更何况,如果他真的处心积虑,这回回来就不应该把留有证据的电脑给带回来。
“还有,他的电脑上,对□□的搜索和购买之间没有任何关联,从他的搜索记录完全不知道他是如何找到卖家的。如果说他之前就知道怎么买□□,他就完全没必要进行搜索了。另外,他在网上购买□□时留下的手机号不是他自己的,我们试着拨打了一下这个手机号,发现已经关机了。于是我们查了一下这个手机号的机主信息和通话记录,结果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结果。这个号码是一年前用徐梦雨的身份证购买的,而通过话的号码很有限。我们查了一下,里面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通话都是和另外一个手机号的,而这个手机号码也是一年前的同一天用徐梦雨的身份证购买的。另外还有零零散散的几通电话,其中有一个号码是卖□□的药贩子的电话,还有一通电话是这个手机打的最后一通电话,打完之后就关机了,对方是个座机号,通话时间就在郑文宝被杀那天的下午五点钟。
“我研究了一下这个手机号,弄这两个手机号肯定是为了掩人耳目,这两个手机号是用徐梦雨的身份证购买的。购买手机卡需要用户本人到场,徐梦雨很有可能是知道这两个号码是的存在的。而一年之前,正是徐梦雨用她的新朋友威胁她哥哥和郑文宝的时候。这个时间未免太巧了些。徐梦雨和丁瑞喆之间的联系一直是用自己的常用号,他们显然不需要另外搞两个号码来私下联系。如果说这个号码是丁瑞喆自己用,或者是丁瑞喆和另外一个使用者联系用的,那他找徐梦雨帮办手机卡的时候是怎么说的。他总不能直接告诉徐梦雨,我搞这两个号码就是为了杀你吧。所以如果说丁瑞喆预谋杀害徐梦雨,那他用徐梦雨的身份证办手机卡这事儿未免干得太冒险。同时,我们查了徐梦雨一年以来的常用的那部手机的通话记录,却没有发现她一年前所说的谁也不怕的这位朋友的蛛丝马迹,所以我只能猜测这两部手机是徐梦雨和她这位朋友之间联系的工具。
“嗯,说回到这个号码的通话记录上,刚才说了和这个手机进行最后一次通话的是个座机号码,而这个座机就是徐梦雨的皇家a休闲宫的总机号码,而郑文宝办公室的座机正是这个总机下面的一个分机。把这些联系起来就清楚了,郑文宝是被打到座机上的这个电话叫出去的。不过说实话,你对郑文宝办公室的座机视若无睹,只盯着他的手机,这种做法也不能算什么不正常的地方。毕竟你还没展开对郑文宝被害案的调查,自己就中枪了。”
“说到底都是些边缘的证据,还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吕志平稍稍咳嗽了一声,“不过您既然说得那么笃定,想必已经掌握了核心证据了吧。”
“核心证据,”赵复之犹豫了一下,“怎么说呢?我们就是针对你有意漏掉的这些进行的调查。首先我们对徐梦雨所居住的十五号别墅的后门进行了勘查,那里有个摄像头,拍到了案发当晚有一个人进出。进入的时间是九点差五分,出门的时间是十一点零五分。这个人很狡猾,穿的是黑衣服,戴着帽子、口罩、墨镜,完全看不出他长什么样。他是从小区正门进出的,我们对当晚小区正门岗亭值班的保安进行了询问,结果发现,这个人进来的时候,保安脱岗了,而离开的时候这个保安正在打瞌睡。小区大门的监控其实也拍下了这个人,但由于你一上来就认定凶手不可能从后门进出,所以并没有人去查看后门的监控。而查看小区大门监控时,王盛他们的任务是锁定丁瑞喆的活动轨迹,所以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车辆上,一上来就通过车牌识别系统去追丁瑞喆的车,却忽略了旁边的行人。随后我们就对这个人的行动轨迹进行了追踪,发现他一出小区就上了一辆车。”
“你们应该查了这辆车吧?”吕志平笑着说道,仿佛说的事情与他无关。
“再接下来查的,就比较有趣了。”赵复之稍稍活动了一下腰腿,“这辆车在郑文宝被杀那晚又出现了,跟在尚天赐的奔驰后面,用了大概十分钟就驶过了案发路段。由于你在事前就给方小洋划定了调查原则,专查往返不到一个小时的或者通过这段路超过了四十分钟的车,结果这辆车并未进入你们的调查视线。但我们往回查了一下这辆车当晚的轨迹,发现这辆车之前去过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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