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立马说道,“别吃这个,咱们重新做。”
丁一笑弯了眉眼,说道,“这是咱们第一次做出来的菜,怎么也得尝尝是什么味道。”
闫浩宇扭她不过,便在几个黑糊糊的东西间选了一个看上去没那么吓人的。
丁一的筷子夹了上去,然后夹了起来,放在碗里。
居然是硬硬的。
丁一吹了吹热气,一边说道,“我感觉应该挺好吃的。”
闫浩宇:“……”
然后丁一慢慢地咬了一小口,外面一层居然是脆脆的,而里面是肉。
最后面是浓稠的,有点糊味,但是还有其他香味的汁。
“好吃!”丁一说道,“你好棒!网上错误的方法都能让你做出这么棒的菜!”
闫浩宇看了看窗外的风景,窗外的蓝天真是格外蓝,养了一个不挑食的小家伙,不挑食到这个地步了……
作者有话要说: 闫浩宇:下一次找个靠谱的菜谱。
第14章麻烦
当然尝个味道就行,闫浩宇不敢让她吃多了。
所以,丁一吃了一个以后,就不让她吃了。
丁一觉得特别浪费,“我觉得挺好吃的。这样扔了太可惜了,鸡翅二十四块钱一斤呢。”
作为一个有钱大少爷,随随便便买个东西,就是几百斤鸡翅的价格。
闫浩宇说道,“要是吃坏了身体,到时候更加麻烦了。”他还有点自责,该在网上搜一下。
都是他以前没有做过饭,所以连可乐这种黑暗料理都不知道……
现在越想越觉得自己太相信百度了,可乐是饮料,怎么可能用来做菜?!
丁一一下子就被说服了,她如果真的生病了,的确是太麻烦了。
她小时候生病生过一次,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生病了。总觉得是身体不敢生病。
所以,丁一乖乖地把鸡翅倒了,想了想还是觉得好浪费。
又是问道,“我们可不可以把它洗干净,然后拿出去喂外面的流浪狗?”
闫浩宇愣了一下,然后感觉到她真的不想浪费,虽然他不是很能理解这种情绪,但是,他还是答应了,“你先用热水把它泡一下。然后咱们把排骨煮上,回来的时候就能吃排骨了。”
看,他是一个多么会安排时间的人。
得到了对方的肯定回答,丁一高兴极了,动作都轻快了不少,开始去倒水,“你怎么这么好啊!”
向来被称为小阎王的大少爷:“……”我也想知道是为什么。
这一次,闫浩宇指挥着丁一把在超市已经剁好了排骨洗了两遍,然后放葱姜蒜,再放了一个西红柿,然后加入水。
这一次绝对没问题,闫浩宇找了好几个答案,这群人总不能一起忽悠人吧?
这个时候,鸡翅已经被泡软了。
因为是翅中,还特别多肉。
丁一把肉剔下来,想着这样比较容易吃。
“砰!”
丁一正在认真剔肉,被这个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一跳。
好在,她自己用手剔肉,她原本想用刀的时候,闫浩宇不让她用。
所以,虽然吓了一跳,但是没有受伤。
这个声音,丁一都不需要闫浩宇说,就知道是对面的那家夫妻回来了。
她们对面住的是一对中年夫妻,天天吵架,天天吵架。
这一次也不例外,那对夫妻又一次吵了起来。
“那个男人是谁?微信上的那个男人是谁?”
“是我同事,说了多少遍了,那只是我同事!”
丁一虽然看不到,但是也能听到她们吵架的内容,好在,他们虽然每天都吵架,但是从来没打过架。
丁一忍不住问闫浩宇,“你以后修成了人形会嫁人吗?”
修成了人形会嫁人……
人形会嫁人……
会嫁人……
闫浩宇一口血差点没喷出来,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道,“我要是修成人形,肯定是男的!男的!”
“哦,那你会结婚吗?”丁一没能体会到它内心的翻江倒海,毕竟在丁一看来,它现在是没有性别的。
“……”这个问题以前真没想过。
虽然说想嫁给他的女人一大把,但是,他却没有想娶回家的。
“结婚的话,一定要相互沟通,不要吵架。”丁一认真地说道,“吵架太影响感情了。”
闫浩宇原本想说她也没结婚过,怎么还说这么多道理。
但是又想起了当初相亲的事,于是也就不说这个事情了。
她已经剔了满满一袋子鸡肉,把骨头扔在垃圾桶里,然后准备出去喂狗。
她特别特别喜欢小区里的狗狗们。
闫浩宇:“……”
“一一,把手杖拿上。”闫浩宇见她就准备这样出去,于是说道。
丁一有点奇怪,她们现在出门基本上都不会拿手杖了。
“带上比较方便。”闫浩宇没有直说,他其实是觉得,小区里的那几只流浪狗看起来好凶,也就只有丁一脑海里会出现毛绒绒的一小团……
所以,带上手杖,要是狗狗发疯的话,他绝对能够给对方好看!
他跟丁一配合着练习过怎么使用手杖自卫,虽然基本上也用不上。
丁一向来不怎么会拒绝闫浩宇,于是,拿上了手杖。
戴上了耳机。
然后走了出去。
因为手里有手杖的缘故,她习惯性地用手杖去探路。
就在这个时候,隔壁的门打开了。
出来了一个男人。
看到丁一的时候,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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