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楼一套房子被他租了下来,以前那里还住着一个男人,可惜那个被他侍候了三年的植物人最终死了,于是他屋子里就只有他一个人了。
男人平常的时候都很和气,虽然打扮得很前卫,但却不是嘻哈一族,也不是什么非主流,最大的爱好是玩游戏,玩古董级别的cs,玩游戏的时候特喜欢的是用狙击步枪,或者就是沙漠之鹰,除了这两样武器,他更爱匕首。
他的cs玩得很棒,属于骨灰级的,而且属于天赋极高的那一类,记得他第一次到战网去玩,被号称是“东北第一战队”的一群家伙虐了一次,第二天,他硬是在游戏中叫阵,最后一人对阵对方八人,结果满血完胜,对方五人被狙爆头,三人被匕首刺死,那群傻b很不服气,结果连续三天,被他虐得自动玩消失了。
当时一位在旁边玩游戏的90后美眉正在偷菜,以前估摸着也见人玩过这个,无意间见看到男人的华丽爆头动作,然后便疯狂的爱上他了,追了他半年,结果终于和这个男人说上了一句话。
男人当时是这么说的:“如果你再跟着我,我会杀了你。”
就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让那作风很虎的女孩子愣是再没出现在他的世界,后来那女生让网吧的老板送了一封信给这个男人,信上面也只有一句话,很虎很虎的一句话:“其实我还是个处,如果你什么时候想要我,就打我电话,开房和买套子的钱,我包了。”
男人平时很低调,以前这胡同里人还多的时候,他经常帮人干活,但他有一个原则,帮人干活不收钱不喝别人的水不吃别人的饭不让别人说谢,所以他也算是个怪人,是一个让邻居都很喜欢的怪人。
男人除了去网吧玩游戏之外,偶尔也会玩失踪,一般短的一两天,长的一两个月。
他有职业,他的职业就是杀人。
杀手。
不错,他就是个杀手。
这男人今天只爬到四层就停了下来,看了看楼上,倾起耳朵听了听,四周安静如初,但他却有一种感觉,今天与往常似乎有些不一样了。
男人快速的下楼,直接一跃便是半层楼那样,只是几个跳跃之后便走出楼道,男人的瞳孔开始收缩起来。
胡同的两端都堵满了人,左面胡同是几十名手持铁棍的男人,站在这群男人前面的是一位巨塔一般的汉子,这人是小虎。
右面胡同口只有三个人,一男两女,那男的自然是jak,两女自然是艾丽莎和鬼奴,此时的鬼奴依然是黑衣罩身,让人除了能看出她是个女子以外,什么也看不到,而艾丽莎今天却是盛装前来,金色的头发被扎成马尾,戴着墨镜,黑色的皮质风衣并没系起,里面是黑色的短裤和胸罩,黑色的高统皮靴。
男人吸了口凉气,心里居然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危险感觉,左右看了看,他最终选择了往左,右面虽然只有三个人,但他不是傻子,他知道如果这个时候选择右面,或许一点机会都没有了,那三个人都不好对付,左面不一样,虽然小虎的身后还有几十名手握武器的男人,但事实上只要能冲破小虎这第一道防线,后面那一群人在他看来,绝对不可能拦得住他。
上楼原本也是一条出路,可惜上面有枪手埋伏,而且那枪手应该还是职业特种兵退伍的那一类神枪手,因此,这位曾经的东北兵王很果断的选择了下楼然后朝左面突围。
这位兵王有一个原则,那就是遇到高手也绝不畏惧,他喜欢看《亮剑》,喜欢李云龙的那种亮剑精神,所以他是真正的军人,真正的军人,绝不后退,在原则面前,兵王是不会妥协的。
红发男子只是稍稍顿了顿,便猛的朝左面冲了过去。
砰的一声巨响,犹如是平地起了炸雷,小虎的右脚在地面一蹬,身子如出满月射出的弓箭,轰的一声,又像是出膛的炮弹,径直向红发男子冲撞过来。
地皮震动,沙尘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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