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 一个美人,就算是受伤时的狼狈也美极了,石观音就是这样的美人,她捏着自己的右臂,手背上暴出青筋,焦躁地低声喃喃,“我是不会输的,也没有人能杀死我。”
“我……”云雁已经再次举刀,她可没有再让敌人废话的心情,战场上没有口头上的输赢,只有生死。
然而云雁到底没有能杀死石观音,因为石观音的身体突兀地干枯下去,她自己杀死了自己。没有人能杀死石观音,石观音不愿意死在别人手上,她最爱的只有自己,所以宁愿死在自己手里。石观音不能容忍不完美的身体,断了一只手的石观音固然还美,却已不算完美。
没有什么比一场胜利更能激励人心,墨色苍云旗被狂风吹得簌簌作响,苍云玄甲用盾面相互碰撞,发出金铁相交的声音。云雁拔起插在地上的旗帜,用力挥扬两下,然后掷向不远处的周深,“执旗,凯旋!”
凯旋而归!
“第一战啊,你们可要去喝我苍云的庆功酒?”抢在龟兹王开口之前向楚留香几人提出了邀请,云雁可不喜欢中原的武林人士和龟兹王这个西域国王纠缠不清,琵琶公主可还眼巴巴瞧着楚留香呢,云雁也算是帮着楚留香躲一回桃花罢了。
至于南宫灵,或许什么也不说,对他才是好的。
南宫灵的沉默,当然是不适应于这样的气氛的。石观音毕竟是生了南宫灵的人,就好像哪怕无花想要害死他,也还是他的哥哥一样。南宫灵的内力,明明已经可以让他踏沙无痕,可他走出的每一步,都留下了深深的脚印。
一步步走到石观音身边,南宫灵弯腰抱起了那有些可怖的尸体,也罢也罢,总该让人入土为安。那片花谷已经被烧毁,却仍算是隐蔽,也无人去打扰死者的安宁,也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挡得住众多石观音的仇人。
黑珍珠叹了口气,昔日丐帮帮主南宫灵,竟是变得这般境地?不过让她更郁闷的是,“云雁儿不多留两日?”
“赶着去给珍珠你请功啊。”云雁不吝于对朋友笑一笑,她很少笑,所以黑珍珠更是觉得开心极了。
经此一役,不止是龟兹,看过苍云英姿的西域诸国,也当有所威慑了。比起世代建国而居的西域人,当然是黑珍珠要可信一点。黑珍珠之父札木合被称为沙漠之王,却在大庆江湖也十分有名,这也是因为他更亲近大庆的缘故。
回途的路走得格外顺畅,大敌已灭,就连那些马贼也一个都没逃过苍云的剿杀。既然云雁都知道了沙漠客栈的底细,怎么可能不把消息传回苍云,反正连带着叛军一起剿了,正好锻炼这些没怎么上过战场的菜鸟。
对比起来这里时走几步就出状况,这一路,他们骑马走在苍云前面与云雁并行,这么一群人引起的动静可不小,就没有那不怕死的敢招惹血气正盛的苍云军。
马当然是黑珍珠提供的,比不上黑珍珠自己骑的,也比不过云雁的麟驹,那也是难得的好马了。姬冰雁只要看一眼,就知道黑珍珠送出的这几匹马价值几何,然后迅速计算出了和黑珍珠合作经营的利润,难得露出个不带讥讽的微笑来。
胡铁花立刻大呼小叫:“死公鸡,你在想什么?莫非是你家里两个美姬?”
“还要多谢云将军领苍云护佑这商路太平。”姬冰雁懒得去搭理咋咋呼呼的胡铁花,倒是骑在马上,对云雁施了一礼。之前第一次见面,他喊云雁云将军是因为疏远,而这一刻,却是因为知道云雁喜欢这样的称呼,还代表着一种承认和钦佩,以及对苍云的认同。
云雁很高兴听这样的话,夸苍云一句,比夸她千百句都让她高兴,她回头瞧了一眼黑压压的玄甲军,脸上罕见的温柔几乎要吓到人。苍云苍云,只要念着这个名字,云雁就觉得心中熨贴而安定,没有什么能难倒她。
就连不杀人的楚留香,对着苍云都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不会去强求别人的生活方式,在战场上,怎么可能不死人,单看死的是谁罢了。死一人救百人,大庆河山安宁,百姓安居乐业,岂不是战场上拼杀出来的?更何况……
“这是我的信仰啊。”
无论是谁,听见云雁如此诚恳地说这句话时,心里都只会剩下动容。
作者有话要说: 丢了存稿好心塞,重写出来的和之前……我都不记得之前写了什么了,算了,到底打起精神重新开始写了。
☆、愿入苍云
站在云雁一行人必经之路前的南宫灵当然也听见了这句话,他怔愣半晌,等着云雁勒马停住,就突然发问:“哪怕为这信仰付出性命?”
“哪怕是付出性命,只愿终不负苍云荣光。”云雁没有任何犹豫,墨色的苍云旗,终于又飘扬起来。
南宫灵点点头,却是又问一句:“哪怕信仰与苍云荣光相悖?”
谁都看得出来,在云雁姑娘的心中苍云的分量有多重,而恢复苍云荣光更算得上是云雁心中执念,这些云雁从不掩饰。
苍云的荣耀与自己的信仰?这个问题说难不难,至少对云雁来说不难。雁门关一役,苍云恨狼子野心的小人安禄山,甚至对识人不清的玄宗都生了怨,可心中最是伤痛的,却是自己丢了雁门关。无论有多少的理由,雁门关一役他们输了,雁门关丢了,苍云的荣耀不是因为他人的夸赞,不是因为天子的厚赐,而是血染出来的战绩辉煌。
云雁似乎也意识到,南宫灵并不是简单地想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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