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说是可爱吧又好像不是,他力透纸背的字迹,还有那严肃的口吻,都在在说明他有多么认真,可她就是很想笑,而她也真的这么做了,嘴角上扬出一个弧度。
楼犀望着叶星辰微笑的样子,冷峻的脸上,也不自觉地浮出笑容,吃饭的时候,他看出来了,景飒故意坐在她身旁,故意分开他们,点菜的时候又说他喜欢吃鱼,可他不喜欢吃鱼,那只是景飒的故意挑拨,对于这样的小手段,他心知肚明,但没必要当场拆穿,因为那样只会让大家都难堪,但是他不希望叶星辰误会,他和景飒没有什么过去,如果他们要在一起早就在一起了,不会等到今天。
“我特别讨厌吃鱼,曾经因为出任务,去了北海道,在那吃了一个多月的鱼,鲑鱼、狭鳕、秋刀鱼、太平洋鲱鱼、远东拟沙丁鱼,每天吃,顿顿吃,吃到想吐。”他沉声说道。
叶星辰下意识地蹙起眉头,完全不能想象那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可能一呼吸都是鱼腥味吧?
她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买鱼了,以后只做他喜欢吃的东西。
可是——
她望着便利贴,看到他写“最喜欢吃的——没有”,又忍不住狐疑,“你没有最喜欢吃的东西吗?”
楼犀俊容上波澜不惊,摇了摇头,沉声说道,“如果有人曾经因为出任务饿过七天七夜,只能吃树叶充饥,那么这世界上的任何食物再拿到他面前,都是一样的,所以没有喜不喜欢一说。
叶星辰的表情忽然僵住,一股心疼油然而生,她终于知道他为什么会胃不好了。
楼犀扯了扯唇,又平静地说道,“不只是我一个人,那一次是我和陈舟一起,我们两个回来后恨不得想吞掉一头牛。”
陈舟。
叶星辰的心又是一酸,可怜的思思。
想到景飒对她提出的那个要求,她不禁为之愤怒了!
不是因为吃醋,不是因为嫉妒,只仅仅是因为心疼,为思思心疼,为楼犀心疼。
他只是想尽心尽力地保护和爱护思思,怎么会这么难?
她发誓,以后一定要给思思还有他更多更多的关心,更多更多的爱!
叶星辰没有察觉,自己刚刚想到了“爱”这个字。
她伸手取下另外一张便利贴,拿起笔,望着他,诚挚地问道,“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红『色』。”
因为他最熟悉的颜『色』是绿『色』,所以视觉反差。
她微笑着记下,又问,“最喜欢什么歌?”
楼犀微微蹙眉,好像没有,沉默了片刻,说道,“应该是李宗盛的歌吧。”
当兵那年去西藏,那里交通和文化都相对闭塞,新兵营里只有他是北京的,多杰兴冲冲地跑过来问他,你见过李宗盛吗,他去北京开演唱会了!
他摇头说不知道,多杰无比失望,然后整日整日在他耳边哼着李宗盛的歌,他听得不厌其烦,完全不懂为什么会有人喜欢那种不俗不雅的歌词,还有那种拖泥带水的曲调。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
走吧走吧,人生难免经历苦痛挣扎。
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家。
……
直到多杰牺牲之后,他为其整理遗物时,才从他的日记里发现,多杰曾经喜欢他一个家乡的女孩,但那个女孩考了大学,去了北京,那种山沟沟里飞出去的金凤凰自然不可能再回来,然后多杰失恋了,开始狂『迷』李宗盛,他说,李宗盛试图用最简单的词曲,告诉人们爱情的道理。
比如他曾经为某个女歌手写词,里面有这样一句:爱从不容许人三心两意,遇见浑然天成的交集,错过多可惜。
心中那一处柔软的地方被触动,楼犀忽然夺过叶星辰手中的笔,在便利贴上快速下了几个字,然后“啪”的一声黏在冰箱门上,转身离去。
叶星辰被他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发懵,扭头望向冰箱门,瞧见那张便利贴上这样写着——
最喜欢的事——带思思回家吃你做的饭。
叶星辰呆怔了几秒后,心脏猛然一跳,胸口蓦地泛起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甜蜜感。
◎◎◎
思思住院已经一个多星期了,她的情况逐渐稳定下来,手术的日子也随后敲定,在某个星期日的上午。
因为要筹备十一军演的事情,楼犀这段时间一直很忙,周休也都取消了,但星期六的晚上,他还是特意从部队里赶了回来,这一晚,他必须陪着思思。
病房里,一灯如豆,思思睡得正安稳。
叶星辰守候在病床边上,看了一会儿,然后轻轻起身,蹲下来轻手轻脚地从床头柜里取出一个小塑料袋,里面装的是红豆,舒娆的老家有这种说法,把红豆装在锦囊里,然后放在枕头下面,可以驱邪避害,就当她『迷』信好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她又取出提前准备好的锦囊,抓了一小把红豆装进去,然后拿起针线将锦囊的封口缝起,也不知道是太紧张了,还是怎么的,一丁点大的锦囊,也不需要缝多久,她竟然连连出错,手指被扎了好几下。
“没事吧?”楼犀抓过她的手,沉声问道。
“没事没事,马上就好了。”叶星辰抽回自己的手,继续缝着,很快,全部缝好了,她高兴地将小锦囊捧在手心里,笃定地说道,“思思睡了这个就会平安无事了!”
楼犀望着她,知道这是绝对的唯心主义,但他竟然也想试试。
起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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