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詹氏没拿回地。”林清婉想了想道:“其实按律法规定,詹氏本也拿不回地。”
大梁有律令,有主的田地不得荒废,都得纳税,于平民百姓来说,他们当然不会荒废,因为田地在名下他们就得纳税,不耕种哪来的粮食交税呢?
但官员不一样,大梁的官员是有免税田亩的,这时候就时常有人在找不到佃户和长工的情况下丢荒。
而朝廷对此也有规定,不管对方是谁,荒地丢荒超过十年便收归国有。
但还有另一规定,百姓开荒虽要征得衙门同意,但在不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开荒,耕种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且按时交纳税赋的罚一成田税,开荒出来的田地归开荒者所有耕种五年或五年以上且按时交纳税赋的则不必缴纳罚银,田地归开荒者所有。
而对于荒地的定义则是丢荒超过两年的荒地,不巧,詹氏除了这一条没符合外,其他条件都符合了,但很显然最后赵氏让詹氏所有条件都符合了。
“赵家通过这种方法可是开出了不少荒地,有的人甚至种着自家的良田,莫名其妙的某一天地主就换了人,就是依仗的荒地开荒那条律法。”石慧对赵氏的感官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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