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你可爱。”
郯煜炀:“……”
脑子一时间没转过弯,说漏嘴了。
江暮说:“你该去看眼科了。”
“哈哈哈。”郯煜炀笑得更大声了,江暮这个人,熟起来之后说话能怼死个人,偏偏让人生不起气还觉得特别可爱。
江暮任他笑了一会,说:“快开始了。”
郯煜炀止住笑,“嗯,好。”
说完迅速往起点跑去。
江暮则拿着相机站在不远处,相机中少年即使只是身穿夏季校服,站立在一排学生中,仿佛浑身都是发光点,引人注意。
他一直挺不喜欢拍照的,无论是他拍还是自己拍都不感兴趣。
因为小时候每年都会去拍一张一家三口的全家福,然后会挂在客厅、卧室甚至楼梯口的墙壁上都有,直到他刚上四年级开始,家里的墙上就再也没有全家福可以增加上去。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讨厌看到一切照片,更是讨厌上拍照。
午后的阳光带着点橘黄的光晕,照片中的少年逆着光,像是存在于光明世界的人,不畏黑暗、照亮黑暗。
郯煜炀本身条件好,还有各种头衔,例如他的校霸身份、还是校篮球队队长、更是个有上进心又有家庭背景的学霸,颇受女生追捧。
此时整个c.ao场都被围成圈的看台上的女生发出的声音环绕。
随着一声枪响,郯煜炀以极快的速度朝着终点奔来。
江暮很少看过照片,那会让人想起不好的回忆,不过当他翻着相机里的照片,这是属于高三(八)班两年来的回忆之作,里面有所有学生的集体照,也有个人。
江暮翻到他跟郯煜炀握手的那张图,瞬间有种想把它删掉的冲动,脑海里也跟着浮现出早上两人之间的对话。
“你好,我叫江暮。”
“江暮,你好,我叫郯煜炀。”
最终还是没删。
等江暮把相册大概浏览了一遍之后,郯煜炀已经到了跟前,额角沁着几颗汗珠,脸颊带着刚运动过的红晕。
“看到没,破纪录了,星期天我请客,带你去吃顿好的。”
江暮也没忘星期六要去他家酒吧的事,答道:“好。”
星期五刚开完班级小会议,郯煜炀就提了,“等会去我那吧,明天郑硕他们自己过去。”
江暮想到只有一张床,皱眉,“不去。”
“干嘛不?”
江暮:“床太小,佛太大。”
意思就是,你那床太小,容不下我这尊大佛。
“c.ao,还嫌弃上了。”郯煜炀可不管他嫌弃不嫌弃,二话不说把江暮的衣服收拾装进包里,触及作业时又收回了手。
开学那么久,就没见他做过作业,芬姐居然也没说他。
江暮看着郯煜炀三下五除二就把东西收拾好,眨了眨眼。
“瞅啥瞅,跟哥走。”郯煜炀拎着两人的包就走。
江暮上前夺过自己的背包,“我自己拿。”
郯煜炀跟江暮打了个车去的酒吧,很快就到了。
江暮发现这次来的地方应该是在酒吧后门,有一个通道上去,里面是电梯。
郯煜炀说:“从这坐电梯直接上三楼。”
“嗯。”江暮拿出手机给孟东来发了个信息。
“东来我叫了,明天会一块过来。”郯煜炀说。
江暮有些意外的看向他。
郯煜炀笑了笑:“我们班同学给你开欢迎会,我作为篮球队队长也给我的新队友开个欢迎会。”
江暮多看了郯煜炀两眼,他这个人看起来总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做事却特别细心。估计是当老板的原因,很能让人体会到宾至如归的感觉,就像现在,他觉得郯煜炀这个人做事特别靠谱。
“不用太感动,叫我声儿哥当做谢礼吧。”郯煜炀耸耸肩说。
“叮。”
电梯已经到了三楼,伴随着郯煜炀话落,门一开江暮率先走了出去,留给他一个背影。
第十一章
刚上上三楼就遇到上次见过的卷毛,很热情的过来跟他们两打招呼。
“嘿,煜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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