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玲玲手舞足蹈的对着陈薇倒苦水道。
陈薇的脸色隐隐不好看了。
这个姜笙笙,果然是一个狐狸精。
“给你看看这个。”
姜玲玲转了转眼珠子,从自己的兜里拿出一个用扇贝装着的雪花膏,这是这个年代最流行的一种雪花膏。
个头比较小,却格外的好用,都是用纯植物提炼出来的,只有旧上海才有这种东西生产。
“这是啥?味道真香。”
陈薇看到这个雪花膏,爱不释手问道。
在这个穷乡僻廊又与世隔绝的大山里,哪里见过这种东西。
“这个可是从我姐那里拿来的,不过不是我姐的,我怀疑我姐手脚不干净,偷了别的知青的东西,我记得这个东西是二队知青孔倩倩的,我今天整理床铺时候,无意中发现的。”
“好啊,姜笙笙还敢看不起我,原来自己才是那个不要脸的东西。”
陈薇将雪花膏攥在手中,黝黑粗糙的脸上满是怒色。
姜玲玲看到陈薇头脑简单的样子,眼睛再次转了转后,继续说道:“陈薇妹子,你别和人说这些话是我告诉你的,我是实在看不下去才会和你吐槽,我毕竟是她的亲妹子。”
“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和人说是你说的,我现在就去找孔倩倩,问问她的雪花膏有没有被人偷。”
“好,你可别莽撞,我姐本事大着呢。”
姜玲玲见陈薇上钩了,忍不住在后面多加了一句。
陈薇原本就是一个脑袋特别简单的人,哪里听得懂姜玲玲的言外之意。
她怒气冲冲的从草梗上下来,便直接往孔倩倩那一屯走。
看着陈薇的背影,姜玲玲轻蔑的勾唇。
她就不信,凭借着陈薇那副吊嗓子,姜笙笙在南澳的名声还能好的了?
偷东西,背地里约会汉子这些罪名,够姜笙笙喝一壶。
王兰那么好面子的人,知道姜笙笙是这种货色,还不眼巴巴立刻和姜笙笙取消婚事,到时候,她就可以顶替上去,成为萧衍的妻子。
……
“阿嚏。”姜笙笙刚从河里洗衣服回来,后背莫名一冷,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看着身后的河水,姜笙笙忍不住哆嗦了一下身体。
她总感觉背后有些冷,难不成有人在背后算计她?
自从姜笙笙穿到这本年代文开始,很多剧情都在改变,害的姜笙笙根本就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郁闷死姜笙笙了。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姜玲玲这个女人,必须提防。
姜笙笙抱着木盆回来的时候,吴玲和杜若两个人正坐在院子的小木凳上聊天,两人看到姜笙笙过来之后,脸上带着恶意的微笑道:“呦,回来了。”
“嗯。”
姜笙笙冷淡的应了一声,便没有理会吴玲和杜若两人,径自往撑起的竹竿走去,将衣服晒上去。
衣服虽然经过河水洗了,还是有一股子腥味,这是河水的味道,这个时代还没有洗衣粉,现在用的洗衣粉的东西是长在河边一种浅紫色,搓出来有泡泡的一种植物,这种植物可以祛除污渍,这里很多人都是用这种东西洗衣服,甚至是洗澡。
“所以我说,这人啊,有时候真的不能够看面相,像是有些人,看起来长得挺好看的,其实这骨子里……呵呵。”
“就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吴玲和杜若两人一唱一和,似乎有言外之意的赶脚。
姜笙笙不动声色的将衣服抚平,弯腰将木盆抱起,便往屋子里走。
“笙笙啊,我刚才回来的途中遇到二队的林梅,她和我说孔倩倩的雪花膏被人偷走了,现在整个知青点都在讨论这件事情。”
吴玲见姜笙笙这幅样子,心情有些不爽了,她们同样都是下乡的知青,但是姜笙笙却总是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看了就让人觉得恶心。
现在好了,原来姜笙笙才是那个藏得很深的人,想到这里,她的眼珠子转了转,走到姜笙笙面前,对姜笙笙故作八卦道。
姜笙笙不明白吴玲什么时候对二队知青的事情这么感兴趣,她不甚在意道:“哦?凶手找到了吗?”
“孔倩倩说要报告到公社委员会那边去,一定要抓这个可耻的小偷呢,现在整个知青点都在议论那个不要脸的小偷。”
吴玲一边说,还故意将声音拔高。
姜笙笙越发觉得吴玲是故意要说给她听的。
她拧了拧没,神情依旧没有波澜。
“我进去烧火了,前几天从地里扒拉出来的红薯还没有吃,正好用碳火烤一下吃。”
吴玲见姜笙笙倒了这个时候,还这么镇定,不由啧啧道:“还吃烤红薯,等下就要去牛棚吃牛粪了,指不定牛粪都吃不上呢。”
偷东西,可是罚的很惨,要是送进警署那边,死的就更加凄惨了,姜笙笙还想要吃红薯?下辈子吧?
吴玲有些嫉妒的看了姜笙笙白嫩的脸庞一眼,在心里恶毒的想着。
姜笙笙是这一批知青中长得最好看的一个,皮肤白嫩白嫩的,和她们蜡黄的脸色有些不一样,吴玲总是偷偷的观察姜笙笙,就想要看看姜笙笙有没有偷偷擦什么保养品,却什么都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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