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很漂亮。”孟洋不了解什么样的马更好一些,所以完全是按照外貌来挑选的。
“孟少爷真是好眼光,这种金雪马全世界范围内的数量也不多,是我们马场费了很大劲才在国外竞拍到的。这种马x_ing格温驯,奔跑起来的时候轻快优雅,而且它还很聪明好驾驭,很适合初学者学习马术训练。”
“这么好的马,也肯定很贵吧?”孟洋说道。
“确实要比骆董的马还要贵一些,毕竟物以稀为贵嘛,这种马更难培育,所以有它贵的道理和价值。”
孟洋开始在心里计算着买这匹马到底划不划算,毕竟好看是好看,但也要买的值得才行,他能有多少时间用在骑马上呢?
“先跑一圈试试看吧,要是喜欢的话,就买下来带回家去养好了。”骆脩说道。
“真的可以带回去养吗?”孟洋看着骆脩说,心里开始有了期待了。
“主宅有地方可以养,平时就让它在cao坪上晒晒太阳,每隔一段时间就将它送到马场进行检查和训练就行了。”
“那能把你之前买的马也带回去吗?这样它就有伴了,我不骑的时候,它也不会孤单了。”孟洋笑着说道,然后又由上往下的抚摸着马脸。
经理的心里也立刻高兴起来,因为孟洋的话几乎已经代表骆脩要将这匹马买下了,马场最贵的马卖给骆脩要比卖给其他人要好的多,因为骆脩向来出手大方,之后照顾这匹马所需要的费用,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骆脩扶着孟洋上马,自己也上马坐到孟洋的身后,然后调转马头,先让马小跑起来,再慢慢的加快速度。
孟洋感受着这种轻快的奔跑感觉,他的心情不由自主的变得开心起来,这种在风中跳跃着飞翔的自由感觉,真的很有意思,跟开车有着不一样的趣味。他似乎能够理解,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有钱人喜欢骑马了。他以前一直以为骑马会被颠簸的很难受,还是开车更加的平稳舒适一些,但是现在看在看来,应该还是跟所骑的马有着很大关系。
孟洋靠在骆脩宽阔而结实的胸口,觉得很有安全感,也很享受着这种愉快的感受,在骑着马跑了一圈之后,他们回到了原本出发的地方。
骆脩下马之后,看着孟洋问道:“要再试试其他的马吗?”
“不用了。”孟洋笑着说道:“我们把它带回家吧。”
骆脩看着孟洋愉快的笑脸,心情也好了起来,虽然他很喜欢赚钱,也很享受赚钱的乐趣,但是他赚钱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让自己更加的强大,所以才不停的去赚更多的钱。只是这么多年来,他虽然也花了不少钱,可似乎从来没有因为花钱,而真正的感到高兴过。但是今天,他从孟洋的笑容中,感受到了花钱带来的愉悦感。
经理从助理的手中接过购买合同和电子合约,然后双手捧到骆脩的面前,看到骆脩签字之后,他这心情也是好的不行,已经决定要回家跟老婆孩子好好庆祝一下。
经理对那些训马师们抬了抬手,其他没有被选中的马,训马师只能带着失望的心情将马骑走了。
骆脩开始教孟洋学习骑马,孟洋在重生之后,脑子变好了学东西也特别的快,但是他就是故意不马上学会,这样骆脩就会更长的时间坐在他的身后抱着他。骆脩时不时的低头,告诉孟洋要怎样在马奔跑的时候保持平衡,怎样去了解和掌控马的状态,两人的身体紧紧的贴在一起,在孟洋因为晃动而要偏离身体的时候,骆脩会用一只手臂搂住他的腰。
骆脩把孟洋抱下马休息的时候,孟洋抬手搂着骆脩脖子,垫脚在他脸上亲了一下,然后心情愉悦的说道:“谢谢你,骆叔叔,我今天很高兴。”
骆脩抬摸了摸孟洋的头发,看着孟洋的笑容,他也觉得很高兴。
孟洋在和骆脩回主宅的时候,把那匹马也带回去了,他已经决定了要给那匹马取名叫冷阳,就是冷色阳光的意思。
将冷阳带回主宅后,孟洋让骆脩有空的时候,就在主宅外面的cao坪上,教他练习骑马,在学会之后,便在龙岭山上到处闲逛,这种骑着马在树林中奔跑的感觉特别好,有时候孟洋还会把马骑到后山下面的沙滩上吹吹海风。
学校的马术课也要开始了,香学院和商学院的马术课时间是一样的,这是骆晟和于君晨唯一可以一起上的课,所以他们两人也都选择了马术课。
虽然马场会帮上马术课的学生准备练习用的马匹,但是如果在马场有自己的马的话,也是可以用自己的马练习的,而有一部分学生,就是因为在马场有自己的马,所以才选择上马术课的。
于君晨在马场没有自己的马,但是骆晟买了一匹马送给他,并告诉于君晨他见到之后肯定会喜欢。
所有学生到达马场之后,换上马术服,坐了了游览车,商学院和香学院练习马术的区域相邻。
学生们下了游览车,走向休息区看台,教练走过来,让没有自己马匹的学生举一下手,最后确认了数量之后,用耳麦通知训马师们把马都骑过来。
在等待马匹过来的时间,学生们都闲聊了起来。
孟洋跟于君晨在学院中,都是属于有同学想要巴结的人,因为他们一个跟骆脩结婚,一个跟骆晟定婚,一个是林松台大师的学生,一个是许望崖大师的学生。
“君晨,你也是用自己的马吗?你的马是什么品种的?”
“是骆晟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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