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昌翰承诺杜山,等事成之后,再给他三十万的尾款,而且还会送他离开华国,偷渡到某南亚小岛国去。
只是很可惜,他选的所谓“杀手”杜山,是个彻头彻尾的门外汉。
杜山虽然去泰丰雅苑踩了点,也买好了作案工具,但却在最后关头,走错了楼,错杀了d栋2806室的无辜女孩古丽雯。
可以想象,当杜山自以为成功杀死目标,逃出泰丰雅苑,然后向雇主报告自己已经得手,却被史昌翰震怒地告知,蔡玲玲还活着时,两人都是何等地惊慌和失措。
杜山连夜赶去史昌翰的家,找到了史昌翰,不由分说让他给自己说好的三十万尾款,而且立刻把自己送出国去。
根据史昌翰本人的供述,当时两人一言不合发生了争执,他一气之下,趁着杜山转身的当口,用桌上的烟灰缸猛力连续敲打对方的头部,把人打倒在地上。
那时候,他看到杜山一动不动倒在地上,以为对方已经死了,就搜出他身上的手机,再将人拖进自己车里。
在史昌翰将尸体拖出门的时候,杜山的手表勾住了他的地毯,他担心地毯上的纤维会向警方暴露自己的存在,还特地摘掉了他的手表。
然后,史昌翰将车开到了开发区人迹罕至的海边,再把杜山的“尸体”扔进了海里。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回家清理了自己的客厅,擦掉肉眼可见的血迹以后,再用某种强力消毒水和双氧水多次反复擦洗所有可能沾到血迹的地方——因为他听说,这样做就能破坏掉现场残留的血痕,避免法医用荧光剂检查出来。
然后,他又将自己当晚载过“尸体”的车子送洗,又换掉了车里的椅套、坐垫和地毯等一切有可能沾上血迹的配件,他觉得,只要这样做,就能彻底抹杀证据,逃避警方的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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