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侧国境之畔,狼群出没频繁,因又称“苍狼之城”。从前举族东迁之时,便以此为临都。近年千叶冶织二业蒸蒸日上,不再逐草而居,年少一些的,便多半没见过这座传说中的狼城。
此城对于鬼军八万将士,意义更有不同。因为城主不是别人,正是鬼军主帅御剑天荒。既是他出身之地,也是首战告捷之所;家中亲眷,如今也在城中居住。这一趟差使,轻松惬意不说,更有衣锦归故里之荣耀,真乃千载难逢的美差。消息传出,离火部立刻遭人侧目,吃了许多白眼丸子。
翌日出发,御剑轻骑在前,大军随侍在后。众笑语,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唯独不高兴者,屈方宁一人而已。只是额尔古、乌熊几人都留在鬼城,他的不高兴无人可说。
当夜驻扎在一处清流边,众兵纷纷舀水捉鱼,又在水边点起篝火,煮鱼大嚼,笑声不绝。屈方宁一个人远远坐在黑暗处,望着御剑在火边与人交谈,心中无由一阵委屈,又忍不住有点儿骄傲:“我才不跟你服软!你不理我,我也不理你。”
正胡思乱想,忽见火焰的烟霾后,御剑似乎向自己这边抬了抬头。他吓得连忙低头,心跳得砰砰作响,生怕给他发觉了。隔了一会儿偷偷瞥去,火边空空如也,御剑已经进帐去了。
他松了口气,又有些莫名的失落。默默坐了一会儿,就在青草虫鸣之间睡着了。
草原六月露水极重,次日清晨醒来,只觉身下潮漉漉的仿佛一汪水,身上却温暖异常。迷迷糊糊伸手一摸,摸到自己身上盖的一件厚重之物。原本盖得好好的,给他毛手毛脚一摸,一个尖锐的物事擦过他的脸,划得甚是疼痛。
他吃了一痛,皱着眉坐起,一看身上披盖之物,顿时全身一僵,鼻腔也酸了起来。
那是一件漆黑宽大的军服,肩领上缀着全军独一无二的五枚女葵纹章。
他吸了两下鼻子,才恨恨道:“纹章都不拆,差点杀死我!”抱着那衣服又迷怔了一会,才整理衣装去应卯了。
自此一路无话,六月底,大军抵达雅尔都城。城中长老在三十里外迎接,备了美酒肥牛犒军。屈方宁吃饱喝足,见追风懒洋洋的不太起劲,便一手牵着,走到集市上买豆饼去了。
这集市也是十分热闹,无论牧民、猎户、贩卖小物的商人,脸上都有一股彪悍凛烈之气,腰带上插的都是圆月般的弯刀,随时可以徒手搏狼似的。集上多的是卖狼三样的,狼牙项链、狼爪手镯、狼皮褥子无所不有。屈方宁拿起一个狼皮帽子戴了一下,热得一脑门汗,连忙扯下来不要了。
卖豆饼的小贩也是非常热情,虽只做了一个饼子的生意,还是慷慨地用油皮纸给他包起来了。有个穿着狼皮凉鞋的小姑娘,一直在后面扯追风的马鬃,手劲也是非比小可,一把就揪了好几绺。屈方宁见她一头黄毛稀稀落落的,好笑道:“你自己没有头毛,就要扯别人的呀?”
小姑娘被人道破心事,愤怒地一抬头,见他的头发也是乌黑油亮,更生气了,手一哆嗦,又死命薅了一把。
屈方宁脸一板,道:“我生气了啊。”
他藉着眼角的威力,生气的样子可说十分有震撼力。小姑娘吓得一愣怔,手中的赃物一个没抓住,飘飘地飞到草棚那边去了。
屈方宁给她逗笑了两声,眼角忽然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就在城门那边看着自己。
他背心一热,故意背转身,不与御剑的目光正面相对。
小姑娘见强取不得,马上换了一种手段,撒娇扭动道:“哥哥,沙丽娜,”指一下自己,“要马马。哥哥,给马马。”
屈方宁心内笑得前仰后合,脸上却一点也不流露:“不是哥哥。叫叔叔!”
小姑娘立即改口:“叔叔!马马!”口里喊着,黑手已经伸到追风屁股边了。
屈方宁眼疾手快,一把就抓住了那只小胖手,笑道:“叔叔给你个好玩儿的。”摘了棚边挂的一顶圆顶红缨帽子,给她戴在头上。又折了一条毛茸茸的狼尾巴,插在帽边上。
这尾巴实在太大,立之不住,一下就扫了下去,成为一条灰扑扑的大辫子。小姑娘一摸,似乎也有点满意,蹬蹬踏踏地就走了。
屈方宁目送她离去,趁隙向城门一瞥,小模小样地掏出豆饼,喂起了他的马儿。
暮色时分,暑气四起。屈方宁冲完一个澡,浑身清爽。回营一看,寥寥无人。一问才知御剑已前去会见族人,特许随行将士在城中自由走动。当夜雅尔都城娼门客满,美酒为之一空。屈方宁自然不同他们胡天胡地,自己冰了一皮袋青梅酒,只穿一件密罗白的薄上衣,套上一条短裤,光着脚就跑出去了。在云青色的城墙边,又遥遥地听见苍茫的牧歌,于是手足并用,轻灵地爬上了城墙的垛子。
这城墙只二人多高,恰好可以避开地上暑气。制式也是别具一格:纵七八道,横十余道,将整座城不很规整地分成许多小块,其名为邑;邑之间互有通衢,五色帐篷搭在其间,繁华处有歌吹灯火,琴娘拨动胡不思;宁静处帐顶经幡轻轻晃动,羊羔温顺地蜷睡在圈中。远处的歌声也清晰了一些,所唱的似乎是一曲英雄的赞歌:“从苍狼环伺的鄂尼山上
走来了金色的雅尔都王
太阳的身躯 光芒万丈
星星的双眼 照耀四方
孔雀的衣织 五彩斑斓
沉毅的面容 英伟无双!……”
而后又有些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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