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笙大脑里轰的一声,顿时一片空白。
小小的电流从嘴唇中央一点,漫过头皮,一直延伸到四肢百骸,手指尖都微微发起麻来。要不是有墙抵着,她想她现在就如同一滩水一样软倒在地上了。
“老大!啊!我什么都没看见!”小弟一号用岔开的五指捂着自己的眼睛,作势就往回走。
两人如梦初醒,贴在一起的身体触电般弹开。
楼宁之抹了抹嘴唇,笑说:“那个……谢谢你帮我这个忙啊。”
“不客气。”
楼宁之掏出兜里的手机看了眼,“快十一点半了,我叫辆车送你回家。”
“我自己来就行。”
“别,是我叫你出来的,应该由我送你回去。”楼宁之不由分说拉过她的手,到路边拦了一辆车,把她塞了进去,嘴巴一张,想给司机报地名,奈何她的脑子没记住这个,只好叫庄笙自己报了。
“回见。”楼宁之在车窗外朝她招手,笑容灿烂。
“回见。”庄笙回了她一句。
出租车一路往家里驶去,庄笙摸着自己仿佛还在发烫的唇瓣发了一路的呆,下车才想起来,她没有存对方的联系方式。
不过今天听那群二代们侃大山的时候提了一嘴,她九月份会成为首都电影学院的新生。
作者有话要说:发现自己就是写这种亲亲亲亲的章节特别顺手,一整章都在亲嘤嘤嘤
注意细节:十一点多一点点出来,快十一点半才打车走人,问:亲了多久?
第13章 做了春梦
自己要去找她吗?
庄笙晚上吃了顿小龙虾,省了一顿面钱,回来以后却睡不着,脑子里乱成一锅粥。刚刚洗完澡回来照镜子的时候,还对着自己的脸发呆,怎么看微微红肿的嘴唇都充满了暧昧的气息,让狭窄的房间里温度高得吓人。
本来天气就热,小电扇忽悠悠吹出来的还都是热风,身上热,脸上热,心里更热。
一脚踹开身上的毯子,翻个身,从床头枕下摸出来手机,在久久不见手机屏亮的时候第一次起了换掉它的心思。
把今天听到的学校名字输入搜索栏,点击后便出来了学校的百科,“985”、“211”、“双一流”这些熟悉又陌生的字眼占据了年轻女孩儿激荡的心房,一种与有荣焉的自豪感涌了上来。
她握紧手机,想象着楼宁之像电视里、宣传片里那些青春洋溢的大学生们一样飞扬。
草长莺飞,湖堤春晓,都是她最好的年纪。
她仿佛回到了中学课堂,这一次她没有逃课、没有辍学,而是认认真真地背着老师教的古诗词,做着永远解不完的习题集。
课堂里,老师背着手在上面领读,学生们摇头晃脑地跟读。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睡梦中的庄笙吸了吸鼻子,泪水从眼角无意识地渗下。
……
楼宁之打了个喷嚏。
“这都大半夜了还有谁想我不成?”她吊儿郎当地歪在凳子上,两条腿在桌子底下踹了两脚拦着她犯懒的腿,把自己舒展到了极致。
小弟一号喝了口啤酒,嘿嘿笑了两声。
楼宁之警告地瞪了他一眼。
刚幸好她在小弟一号进门之前叫住了他,让他替自己保守了这个秘密。要不一传十十传百的,现在她和大美人儿当街拥吻,得闹得全世界都知道,回去估计又得挨一顿毒打。
小弟一号虽然也怂,但是他绝对不会出卖自己,楼宁之心里还是有数儿的,比刘昊个软蛋好多了。
再一看坐在角落里的刘昊,一脸失魂落魄,还没从刚才的打击中回过神儿来。
楼宁之越想越觉得自己简直聪慧过人,不但表示了已经心有所属,而且连性取向都一并改了,除非刘昊决定去变性,否则应该是对自己死心得不能再死了。
一行几人酒足小龙虾饱,约着去唱k,刘昊本就如坐针毡,白着脸随便扯了个借口,说他家有宵禁,一点前必须回家,楼宁之就假装她信了。
刨开刘昊,其余几个便勾肩搭背的去了这片儿最大的ktv,开了个包间通宵。
其他人都唱什么周杰伦、陈奕迅、林俊杰,还有一些当下新星流行的新歌,偏偏楼宁之攥起话筒唱《甜蜜蜜》、《粉红色的回忆》。
她觉着这不能怪她,很多教育心理学专著都证明了家庭环境会给孩子的成长造成很大的影响,她爹一个煤老板,小时候在家放的磁带,都是这个类型,还有《小芳》、《小薇》这样的歌,唱出来估计这群狐朋狗友听都没听过,汽车里更绝,凤凰传奇的所有歌,《小三》、《老婆最大》、《哥有老婆》等等等等滚动播放,相对来说,还是她大姐二姐听的邓丽君和韩宝仪有一点儿逼格。
“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晚风吹过温暖的心底我又想起你,从此不能忘记你~”楼宁之一展歌喉,还别说,她嗓音好,歌声浑然天成,比一般ktv水准的人好多了。
“不能告诉你把你写在日记里,不能忘记你心里想的还是你,浪漫的夏季还有浪漫的一个你,给我一个粉红的回忆~”她刚唱一句,在她多年来熏陶下已经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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