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手杀死,他忘了家训忘了礼仪忘了所有的圣人教诲,他拼命地想要杀死他们。
刀刃穿胸而过,他感觉不到疼痛,仍然厮打着,有人从远处向他射箭,有人从背后刺入长矛,血流出来,翻裂的伤口绽出血红的骨肉,他不记得被多少武器穿刺,他没有印象,没有思维,没有理智,只是疯狂地恨着。
他想要杀人,想要发泄,想要同胞能够活过来。
不要留他一个人。
全身的血都流干了,他终于昏死过去,清兵将他丢弃在水塘里离开。
他没有死,他醒来时身上还有很多伤口,但是很清醒,他没有死。
一个人的行为做不了什么,就算他明白他受到伤害也不会死,可是他仍然缺乏武力,他努力地挣扎起来,开始四处找寻武馆,他想尽可能地强大起来。
武馆的武师告诉他,他不适合练武,他的反应力和身体爆发力都远远不够。
总还有别的可以做吧,他想。
后来是反清复明,他做了一些年,身边的人都放弃了,几个人的力量撼动不了一个王朝。
他不想放弃,但他也越来越明白,有些事,注定了不可能。终于有上级的人找到他,问他:“我们一直查不到你的来历,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知道自己被怀疑,不被信任。
只能离开。
算起来,连同族的人都不信任自己,如何还能指望外人相信。
他继续四处走着,走走停停,到一间酒馆,有老人在上面说书,讲的是秦始皇寻求长生不死的故事。
说书人讲得绘声绘色,下面的客人听得津津有味。
长生不死,竟然寻求长生不死?!
他坐在下面听着,突然大笑起来,他笑得止不住,旁人纷纷惊愕地望着他,可是他真的止不住,太可笑了,长生不死,太讽刺了。
他笑到咳血,之后痛哭流涕。
人们都叫他常生,他真正的名字,早就忘记了。
他不愿意再在人群里居住,他躲进山里,独自生存,完全孤独,饿了就像野兽一样吃生食,困了就睡,一睡就是几天几夜,浑浑噩噩,不知岁月变迁。
后来他的头发很长了,很难留长的胡须也拖到了胸口,这是过了多少年,他不知道。只是当他走出山中时,这样长的胡须已经是件很稀少的事,因为孩子们跟在他的身后笑着:“看,这个人好奇怪哦。”
时代已经不同了。
他剪短了头发和胡须,使自己看起来像个普通人,继续着无止境的生命,他在各地行走,有时是卖字的文人,有时是挑担的货郎,有时是码头的小工,有时是工厂的杂役,他会很多手艺,很多方言,很多工种,他不在乎自己本是书香门第出身,不在乎自己做的是否是下等的体力劳动,不在乎是否会被人看不起。
因为现在这个时代的一切都和他无关,他只是背景,只需要旁观。
在上海的租界他见到很多洋人,蓝眼珠,黄头发,白皮肤,和中国人不同。他们在中国的土地上趾高气扬,开着汽车,喝着红酒,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他不喜欢洋人,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在上海他做过很多工作,有一件是送信,瞒着洋人帮中国人传达私密信件,他知道那些和战争有关,也很危险。
但他愿意做那些事。他要从黄浦江底走过,隔着江水望见夜空,大上海的灯光将那夜空照得明亮,不再像他出生的时代。
一切都不同了。
但有些事情,是相同的。比如,他的上级仍然用疑惑的眼神看向他:“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查不到。”
这时候他就知道又到了离开的时候。
他仍然四处漂泊着,哪里都住过,哪里都不停留太久,时代飞速地变化,没有跟得上或是跟不上,那些时代不属于他,他也不属于那些时代。
有一次他到了一个内陆城市,成了一名图书管理员,时间非常空闲,他了很多书籍,各种各样的书籍,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现代的,原来在他的认知之外有那样多的精彩。
他学习着新的知识,知道了新的事物,很多很多,比如电,比如文艺复兴,比如工业革命,比如拿破仑,比如美国独立战争,比如唯物论哲学,世界上没有妖物,他当然不是。
也有人给他介绍女人,他总是拒绝,他这样的人,不能再去害别人。
他继续流浪着,静止着,看周围的变化,时光的流逝。
随着时代的变化,毛笔被钢笔和圆珠笔取代,孩子们不再临书法名家的字帖,而是用自动铅笔写着简体字,酒馆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酒店、茶楼,没有说书的人了,但古老的传说仍然流传下来,秦始皇寻找长生不死,徐福去的地方是扶桑,现在是发达的国家,丰田汽车开得到处都是,那里没有长生不死的药。
扶桑,就是日本,电视里这样说着,他已经很平静了。没有笑,也没有眼泪。
他喜欢看到孩子的笑,所以后来加入了一个杂技团,在那里呆了不少年,在各地的演出中他见了很多人,那些人面目模糊,在他眼里都是单调的黑白。
不过有一个人,不一样。
在模糊的灰色人群里,他是彩色的存在。
他只有十二岁,少年不知愁滋味。
他看他的眼神很焦急,担心他受伤,很多年没有人这样看着他了。
他突然心动了一下。
不过喜欢上这个少年,是后来的
喜欢不死之身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