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文风仿佛习惯了方凛如此作派,眼睛都没眨地看着方凛把油抹到裤子上,顿时觉得方凛的形象高大了许多——啊,这才是真爷们儿啊!
当然,最大的功劳还要归功于方凛穿的那条裤子,那是一条纯黑色的裤子,所以即使往上面抹油,也看不出来。只要不是把一桶油都倒在裤子上,就还可以继续穿。
吃了一个烧麦,往裤子上抹了抹油,方凛突然觉得文思如泉涌,终于在空白的txt上面打上了第一行字。
以下为方凛写的长评。
【敬爱而又伟大的作者大大,看了您写的文之后,我有了非常深的感触:当一个男人,不如当一个爷们儿;当一个爷们儿,不如做一个小受;做一个小受,不如做一个极品万人迷小受!
我们伟大的主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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