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伯格斯统陷入迷幻的状态,他脸色苍白,汗水细密的渗出,打湿额前银色的碎发,眉头微蹙,紧闭的睫毛不安稳的轻颤,像是极力要摆脱什么东西的纠缠。
他觉得自己如同一叶小舟,仍旧漂浮在那片苍茫的大海上,巨浪依旧在翻滚,似乎下一秒钟就会再一次将自己淹没,拼劲全力想要逃离,可身体却像是灌了铅,怎么也动不了。
他不安的喘息,像是有块巨石压在胸口,他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
人在昏迷时,似乎总是有潜意识存在,飘飘荡荡的浮在虚空中,像是被一根线紧紧地拽着,奋力挣扎,却终究无法逃离。隐隐约约之中,似乎还有轻柔的说话声和温暖的怀抱,好像到了另一个世界,可以感知,却无法醒来,只能眩晕着,迷离着,直至坠落……
伯格斯统醒来时,夜已深沉,他费力的睁开沉重的双眼,眼前是一片朦胧的昏黄。他微眯着眼,模糊的视线渐渐清晰,在柔和的灯光下,他看到自己躺在一张用鼻子也能嗅出奢华的大床上,身上穿着纯白色的丝绸睡衣,光-裸的肌肤在温暖的被窝里摩擦出舒服的感觉。再抬头看向整间屋子,富丽堂皇的装修和雕梁画栋的装饰,让他觉得自己似乎到了天堂。
他死了?上了天堂?
对!他从未做过什么孽,死后会上天堂的!
“三少爷”那个救起他的约翰此刻正坐在房间角落处的红绒座椅上,见伯格斯统醒来,一脸欣慰的走到床边坐下,“觉得哪里不舒服?”
等等,三少爷?自己不是置身于天堂吗,怎么会突然成了少爷?
他一脸错愕,脸上满是狐疑的表情,但他很聪明,不会主动去一问究竟。
他只听约翰继续用半是责怪半是心疼的语气说:“如果你真的不想出海,我会去和老爷说,为什么要采取这么过激的行为?就算你不在乎自己的性命,至少也要在乎一下关心你的身边人……”
“我……”伯格斯统不只如何开口,难道这个男人以为自己曾经自杀过?
没等他说完,约翰主动接过话来,先是交代了在海边发现他的经过,结着又断断续续说了很多,“我知道你一心想着写作,但是下一次不要在你的两个哥哥面前表现的那么明显,也不要让他们知道你如此厌倦家族产业,有些话我知道自己作为下人不该开口,只是……只是我还是希望你能多留个心眼……”
伯格斯统仔细分析着这个男人话里话外的意思,经过梳理,他至少知道了三件事:
第一,他尚在人间,只是莫名其妙的成了别人
第二,他是一个庞大家族的少爷,却是个无心事业的不孝子
第三,他的家庭成员与自己夹杂着各种利益纠葛,亲情淡漠
约翰见他低头沉默不语,深深的叹了口气,“算了,折腾了这么久还能安然无恙,也着实不该再强求你什么了。剩下的事情我会去和老爷说,明天我要跟大少爷去阿姆斯特丹谈笔生意,估计有一段时间回不来,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说完,约翰便起身离开,不一会儿,就有下人送来的可口晚餐。
伯格斯统已经饿了很久,抓起一块精致的蛋糕刚要塞进嘴里大快朵颐,突然看到盘子下面压了一张字条,上面是一行隽秀的小字:
“药片在床头柜上,一天三次,一次一片,记得按时吃。”
落款写着一个名字:“约翰”。
他不自觉回头望向床头柜,一个透明的瓶子里装着白色的药片。
心中一股暖流悄然而生,至少在来到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界里,还会有个人给自己温暖,哪怕他涂了善意的伪装。
他以风卷残云的速度吃完了托盘上的所有事物,才开始思考接下来的问题,这个复杂的环境不允许他有丝毫的懈怠,他不能去询问任何人,也不能让任何人发现自己不是这个身体真正的主人,即便是刚刚那个约翰,也并不见得就一定会和自己一心。
他忍着软弱无力的双腿伫立羊毛地毯时引起的酸痛,赤着脚摸索着下了床,他这才发现自己的房间岂是一个“大”字可以形容的,这是一个三居室的套间,所有设施一应俱全。
他来到悬挂着巨大穿衣镜的起居室,仔细端详着镜中的自己,样貌身材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若果说唯一的变化,就是他的皮肤变得白皙细腻了不少,气质也跟着高贵了些,银色的头发变长了,尾端系着一跟蓝色的丝带,柔顺的睡在肩头。
也难怪,一个养尊处优的少爷怎么会有终日风吹雨淋后留下的印记,尽管镜子里的人看上去更漂亮了,他却更喜欢原来的自己——那个饱经风霜的男人。
这么说,他是附身到了另一个人身上,而不是另一个空间里有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
他继续环顾四周,在茶几上看到一张台历,上面的日期显示今天是1月14日,再去看那年份,竟然是自己出事的那一年!
他仔细思索着,那场海难发生在1月13日,台历上的日期是1月14日,也就是自己出事以后的第二天,而自己从经历了那场海难到现在被人救起仅仅过了一天,似乎也说的过去。
事情越来越诡异了。
他做到沙发上,拿起茶几上一个烫金硬壳的笔记本,轻轻打开看到扉页上只写了一个名字,却惊得他差点儿把本子掉在地上。
上面写的名字,居然也和自己的名字一模一样!
现在他已经彻底蒙住了,到底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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