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竖了个大拇指:“优子,不错啊,黑8落袋你就赢了啊。”
他笑,黑球离他太远,他也没打算去找不知道在上一局被扔到哪里的架杆,手一撑,右腿弯曲就单膝跪在了桌面上,然后压下肩膀调整好姿势。屋子里很暗,唯一光线充足的地方便是吊灯下的桌面,葛优那天穿了条牛仔裤,绷出他臀部和腿部流畅的线条,有点儿低的裤腰在他趴下的时候就不经意的露出一截腰身,在光下白的眩目。我对于他这个人的兴趣远远大于看他赢了之后陈道明吃瘪的模样,此刻更是被这个场景黏住了眼,不愿意移开。这时我感觉一道目光直直的向我刺过来,如果你看过《动物世界》,那么非洲大草原上,雄狮看向敢于进入他的领地的侵入者的眼神大概也就是这样。我抬头顺着这种感觉看过去,正对上隔了张桌子坐在我对面的陈道明的眼,里面盛着浓浓的占有欲,在不出声的情况下,一字一句向我做着口型:“眼......睛......放......老......实......点......”
我也同样对他说:“用......你......管......”
我俩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又较上了劲,可那边葛优也已经调整好了姿势,球杆压在左手食指的关节上,前后推动两下,却在要使力的时候,转头看了看陈道明,又看了看球,嘴边闪过一抹不易让人捕捉的笑意,然后啪的打中了那个球。
黑球在袋口绕了个路,没进。英达“哎呀”一声:“可惜了优子。”
他跳下来,摸了摸脑袋一乐:“失手了失手了。”
——真的是失手了么?我看着陈道明赢了之后那张兴高采烈的脸,也不知道是因为赢了而得意,还是因为葛优让着他而得意。但是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知道我和我这个师哥,从此以后可能再无交好的可能了。到了拍《北京人在纽约》的时候,我俩又在角色上开始了一轮争夺,这次是我赢。可他回去之后,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的,非拉着葛优演了个和我这个差不多的电视剧,名字都差不多。我心里暗暗的讽刺他拾人牙慧,但心里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那段日子的情绪和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外人见了,也不知道收视率不好的到底是谁。
我还是得和他争一争,我想,我凭什么要让给他。
?
☆、[3]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说实话,我已经有那么点儿后悔写这个番外了,因为我觉得我没有什么梗可以用在文叔身上了。我现在弃坑还来得及么......(o_ _)?
3.
对于北京人来说,没有一顿涮羊肉解决不了的事儿,如果有,那就两顿。可是如果要让我那个师哥选的话,他大概会比较想把我摁死在锅里。
我和陈道明的恩怨纠葛,大概要上溯到1988年,我俩争《末代皇帝》当中溥仪这个角色的时候,本来选定的男主是我,但莫名其妙的,在试了回镜之后又变成他了。更可气的还在后面,我被人顶了,但是我压根就不知道这事儿,那段时间我还在家里等着剧组通知我开机呢,还是一朋友过来告诉的我,你还等呐,电视剧都开拍三天了,我才知道的不对劲。虽然我当时接受采访的时候说,是个教训,挺好,就是教我吃个亏,以后但凡没板上钉钉的事儿,别先往外嚷嚷,免得到时候丢人。可您听我这话,其实还是有那么点儿不乐意的,再加上那时候年纪轻,狂着呢,在对这个进修班出身的师哥多了那么点儿棋逢对手的敬重之外,梁子也就算是这么结下了。
更何况现在,我俩中间还夹着个葛优呢。
我是想尽快把这人弄到手的,一来是我真看上了,二来也是觉得,我没什么比陈道明差。论才华,我刚导演完《阳光灿烂的日子》,风头正劲;论年纪,我比他年轻;论相识,我比他认识葛优要早得多,我想不出我有哪儿比不上陈道明,尤其是当我换上秦始皇的衣服,看着那个扮演高渐离的人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已经胜券在握。
我至今无法分清,说一个演员入戏太深,是好事还是坏事。如果说是坏事,你看那些成绩斐然的人全都是入了戏的人;可如果说是好事,我自认为到现在只有两次入戏可以达到用“太深”这两个字形容,第一次是《芙蓉镇》,第二次是《秦颂》。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女人还是男人,在我之后的岁月再回头去看,入戏对当时的我来说,都是一场劫难。葛优到剧组的时间比我晚,他到的时候,我已经先拍了几场戏了。我穿着繁复的戏服,坐在大殿之上,对我的臣子说,灭六国,灭燕国,找到那个能作出秦颂的人。嬴政在等高渐离,我在等他,以至于当拍图穷匕见的那场戏的时候,我竟真有那么一丝担心,那地图里,卷的不是可以夺我命的利刃,而是他的手指。可拍完之后又笑了,怎么可能呢,这是戏啊。
化用葛优在《霸王别姬》里的一句台词,对戏的时候,有那么一二刻,我竟然也恍惚起来,疑为是我穿越到了那个战火纷争的年代,爱上了我的发小,与我的女儿做情敌。他化了妆,额头上烙着一个“囚”字,凌乱的头发就有了些萧索的意味,抱着琴也不知道坐在那儿想些什么。我走过去,碰了碰他的伤口,很小心的,他向后一躲:“干嘛啊?”
我笑的有些失神:“做的挺真的,我都怕碰疼了你。”
他就笑着开解我:“傻小子,这是戏。”
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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