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1、告白与服从(马x人3p)
喜欢上异族怎麽办?
喜欢上两个异族又该怎麽办?
埃塞尔坐在大石上托著下巴沈思。这是他漫长的生命中极其难得的一次“爱情”,所以在付诸行动之前,必须严肃思考一番。
他顶著一脸的严肃又正经的表情,抚摸下巴。
他记得自己听过一句似乎是名言的话:爱情没有界限。不分种族、不论富贵、无关年龄,爱情可以超越一切。也就是说,他爱上和自己不是同一个种族的生物不是什麽大事儿,这年代多的是杂交物种,跨种族恋爱算是最不稀奇的事儿了。
埃塞尔觉得自己不该太苦恼这件事,但喜欢上个两个异族生物呢?既然爱情可以超越一切,那麽相信数量也是可以超越的。啊哈,他把自己的爱情分成两份不就可以了吗。
其实这个想法打一开始就在脑子里,只是埃塞尔知道这样的爱情很怪异。
但经过深思熟虑,他觉得自己不能忍受放弃其中的某一个。
埃塞尔是个亡灵大法师,他不是个好人。
经过一段时间想通了人生大事,埃塞尔开始著手准备求婚。
现下他就站在其中一个心爱的异族的家乡,他深呼吸,噙著笑站了起来,仔细整理了一番身上的灰袍。第一次去给心上人表白,可不能显得太难看了,灰袍是崭新崭新的,带著银色的花纹,袖口、领口和衣摆上还点缀了金边,看起来有点怪,但埃塞尔不觉得。
他觉得这件袍子正暗示了自己对那两个家夥的爱。
他看向前方,对面是阴影丛林,无法安息的亡灵之巢穴、半人马的聚集地,也是森林之王领导天马们守护的地方。
他的目标,是最独特的那一匹。
“在想什麽?笑地真傻。”布洛克走到埃塞尔身边,感到很奇怪地看向後者。正在半路休息的时候,这家夥忽然嘿嘿傻笑起来,笑里带著丝得意,不知道究竟想到了什麽好事。
“想跟你告白的那些日子。”埃塞尔说。他慵懒地往後靠,靠在背後黑色天马的一根前腿上。天马脑袋微偏,长长的鬃毛垂下来,一些挂在人类头上、脸上。人类从鼻子里连哼几道气,身上捏住脸上那一束鬃毛把玩。
“那不叫告白。”布洛克第无数次纠正。
埃塞尔是个奇怪又疯狂的人类,疯狂地很不一般,简直可以用神经病来形容。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个人类敢独身进入阴影丛林,目的还是为了找到一只堕落的天马,并向後者表达爱意。
──听起来真是让人难以接受对不对?不是强悍地难以接受,而是主角愚蠢地令人难以接受。
先不说人类向一匹马示爱是多麽惊世骇俗。阴影丛林无论白天黑夜都维持阴沈森寒的气氛,无法安息的亡灵遍布在丛林每一个角落,那些没有实际的死物没有哪个人类不恐惧……能力高强到一定程度并且脑子聪明就可以不恐惧……好吧它高反重点了,重点应该是一个亡灵大法师跑到阴影丛林向一匹马示爱。
还他妈跟森林之王请求订婚与结婚程序同时进行!害得森林之王以为它早就和他有过什麽!
他当爱好shòu_jiāo是一项很光荣的事吗!天下没有真正藏得住秘密的地方,即使是没人敢靠近的阴影丛林,那也不过是大部分人不敢靠近而已!何况他把这种事搞地这麽堂而皇之!
“我没有爱好shòu_jiāo。”埃塞尔不悦地说,“只不过不小心喜欢上两个非人类,光明神太过份了,就算我背叛他老人家,也不该这麽惩罚我呀,不过我并不讨厌就是了。”
就知道布洛克每次想到告白那段时间,都会想到这个。埃塞尔自认自己的各种爱好、审美都很正常,除了有时候习惯与众不同了点儿。
“你这个早就该埋进土里的老不死,邪恶的亡灵大法师,不应该询问黑暗之神吗?光明神可不会搭理邪恶的异端。”布洛克轻轻咬了咬埃塞尔的的脖颈,鼻息喷洒在人类後颈上。
大概是觉得味道不错,布洛克没有松嘴,继续啃咬埃塞尔的後颈。
“光明神是博爱的,而爱没有界限。”埃塞尔感到很痒,还有些疼,“嘿,住嘴,我的皮都被你咬掉了!”
“要不是天马都是吃素的,我想整个吃掉你。”布洛克说。它们受不了肉的味道,即使是堕落的黑天马,同样改不了吃素的习惯。
虽然吃惊,但那时候布洛克除了觉得向森林之王提亲的人类很疯狂外,还觉得他神经病地很合它胃口。布洛克的是非观念不像传统天马那样正经,否则也不会选择堕落这一条道。
它觉得埃塞尔是个很适合的主人人选,强大、狂妄、聪明、自以为是。瞧瞧,和它多麽般配。
除了脑子有点问题,神经不正常。
但当布洛克提出愿意服从的时候,埃塞尔却说它不该只是单纯的服从,而是对他像对待挚爱一样深情、无所保留、疼惜,像对待真神一样虔诚、衷心、如教徒般狂热。这些要求令布洛克当场傻眼,埃塞尔所说的跟服从没两样吧?听起来似乎比服从更严重些?
布洛克喜欢被主人勒令的感觉,就答应了。升级版的服从相信它能胜任,它堕落的理由不是为黑暗之神,把一个人类当成真神供奉不成问题。
於是这一对就这麽凑在了一起。埃塞尔认为布洛克接受了自己的告白,而布洛克则认为是自己主动服从,没往爱情那一面想过。
hs2、热情服侍
喜欢horses(H)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