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市中心,但是闹中取静,靠一条林荫大道与市区的繁华隔离开来,别有一种清幽静谧的味道。
沈默开车过去,循着地址找到了季明轩那套房子。
虽然过了三年之久,不过好在门锁没有换过,沈默开了门进去,见是一套四居室的房子,装修得很精致,到处都干干净净的,像是有人时常在打扫。
厨房和客厅的家具一应俱全,主卧和客房也都布置好了,衣柜里有几套衣服,都是季明轩的尺寸,想来他偶尔会在这里过夜。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人生活的痕迹。
一切都是再平常不过的。
沈默有点泄气。
像是一个人等着揭破一个尘封已久的秘密,结果发现自己扑了个空。
还剩下书房没有看过,沈默不抱希望地推开那扇门,只看一眼就呆住了。
书房被改造成了画室的样子,是整套房子里采光最好的,地上胡乱铺着各种绘画工具,墙上则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画。
有风景的,有人物的,有随手涂抹的草稿,也有精心装裱过的,但所有的画都是同一种风格,落款处的签名也都是同样的两个字。
——沈默。
第九章
手指钻心地疼。
沈默捱不住那种痛,被迫从昏睡中清醒过来。他惶然地睁开眼睛,入目的尽是白惨惨的颜色:白的墙壁,白的床单,白的纱布……他茫然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医院了。他回想起昏迷前发生的事,身体本能地缩成一团。
他在回家路上遭遇绑架。废弃的旧仓库里弥漫着一股霉味,无止尽地毒打与折磨将时间拖得格外漫长,沈默的头被按在地上,透过爬满蜘蛛网的窗子,看着天色一点点暗下去,然后又由那无边的黑暗中透出一丝微光。
即使是意识不清的时候,他也一遍遍叫着周扬的名字。
但那个人始终没来救他。
“周扬……”
沈默在被子里瑟缩一下,不自觉地又叫了一声。他的右手缠着厚厚的纱布,痛得几乎要失去知觉,他想起那个脸上带疤的男人一根根踩断他手指时,曾笑着说周扬绝对不可能出现。
他跟青梅竹马的女友一起去了国外,因此无论打多少遍电话,也是无人接听。
手指被硬生生踩断的声音依然在耳边回荡,沈默闭了闭眼睛,那声响又变作了开门的声音。
病房的门推开后,走进来一个高大的男人。
沈默以为是周扬,一抬头却看到陌生的一张脸。他心头一空,说不出是种什么滋味,只是突然觉得不再害怕了。
有什么比他刚经历过的一切更加可怕呢?
那个人年纪很轻,脸孔苍白而英俊,眼神冷得似冬日的夜。他用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沈默,道:“醒了?”
沈默没有做声。
那个人接着道:“医生说你已脱离危险期了,只有右手的伤最严重,以后可能会留下后遗症。”
沈默终于有了一丝反应,他嘴唇动了动,却不是关心自己的手,而是吐出两个字:“周扬……”
那个人的眼神仿佛更冷了些,“周扬人在国外,跟我妹妹在一起。”
他顿了一下,说:“我妹妹是季安安。”
沈默登时明白过来,是跟周扬青梅竹马的季小姐。那么眼前这个人……就是季小姐的哥哥?他不由得朝那人看过去。
对方也正静静望着他。
“忘了自我介绍,”那人抬手整了整领带,说,“我姓季,季明轩。”
沈默一梦而醒。
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夕阳的余光暖洋洋地照在身上。他在公园的草坪上睡了个午觉,头发和衣服上都粘了草屑,样子颇有些可笑。路过的人看见了,朝他露出善意的微笑。沈默也不介意,跟着笑了笑,起身捡起扔在地上的画板。
他从几年前开始重拾画笔,试着用左手画画,一点一点慢慢练习,虽然还追不上以前的水平,但也算让自己满意了。他今天原本是出来写生的,但太阳实在太好,忍不住就睡了一觉,没想到会梦到这么久以前的事。
沈默收拾好画具后,将背包往肩上一背,快步走出了公园。他在永宁路那边有一间店面,是当年跟季明轩分手时,那人转到他名下的。他后来简单装修了一下,开了家小小的画室,生意不好不坏,勉强可以维持温饱。
因为是下班高峰,路上有些堵车,沈默回到画室的时候,天已经彻底暗下来了。他雇了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帮忙打理画室,这时候见他回来,杨月脸上就有些气鼓鼓的,道:“老板,你又跑出去偷懒了!”
沈默脾气甚好,一边整理东西一边说:“抱歉,我回来晚了。耽误你跟男朋友约会了吧?你可以下班了。”
杨月大学毕业就找了这份工,几年做下来也跟沈默混熟了,匆匆补了一下妆,问:“老板你晚上吃什么?不会又叫外卖吧?”
“是啊。”
“又是咖喱饭?”
沈默又答了一声“是啊”,说:“我喜欢咖喱。”
“再喜欢也不能天天吃。”杨月放下粉饼,以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老气横秋的说,“老板你都三十岁了,也是时候交个女朋友了吧。”
沈默呆了一下,道:“我过完年才二十九岁。”
但对于青春靓丽的女孩们来说,二十九和三十有什么区别?
“二十九也是老男人了。”杨月拿起眉笔,淡淡扫了扫眉毛,“年纪越大,在婚恋市场上越不吃香。”
沈默道:“没遇上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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