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双鞋肮脏不堪,已看不出什么颜色,两侧的鞋底早被磨平,有几处还开了线。丁冉想到,雷霆那些要参加合唱比赛的同学们,都是一身整洁笔挺的校服,脚下白布鞋纤尘不染。原来,是因为这个。
丁冉拉拉雷霆衣角:“明天下午老时间,在这等我,有东西给你。”
第二天是周末,丁冉一早打破了存钱罐,纸钞硬币零零散散加起来,买双新鞋绰绰有余。他找了个信封将钱包好,预备出门去找雷霆。
这时丁爸爸接到一通电话,丁爷要他送份重要文件过去,顺便带太太和丁冉一起去丁家海边的别墅度周末。丁爸爸与丁爷是同乡,七拐八绕的远房堂兄弟。丁爸爸从老家考出来,丁爷资助他上了大学,因此毕业后,一直帮丁爷做秘书工作。丁爷对他们一家信任又照顾,很多帮会里的机密内务,都有丁爸爸经手。
丁冉听见突然要出门,也不说什么,只换好鞋子,倔强地站在门口。丁妈妈心软,知道他与雷霆有约,便与丈夫商量着,能不能晚出门一会儿,让儿子先去和小伙伴见一面再说。丁爸想着反正去海边的路很顺畅,可以开快一点,便没说什么。
丁冉在后巷等了一刻钟,雷霆也没有出现。他很矛盾,不知该回家,还是继续等下去。这时两辆轰鸣的摩托车贴着他身前几寸飞驶而过,他不经意望了一眼,发现骑车人肩上的背包十分眼熟,那是他家的东西,背带上还有他贴的黏纸。
丁冉急切地向家里跑去,他要赶快告诉爸爸,家里有东西被人偷走了。不知为什么,自家的房门大开着,一股浓浓的腥味传了出来。丁冉迈步进门,一脚踏在粘稠的血迹之上。爸爸倒伏在玄关处,眉心被子弹开了个洞,血夹杂着脑浆倾泻满面,妈妈斜靠在厨房水池边,脖子被轰开了一半,头软软挂着,血喷洒到了天花板上。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准备送去给丁爷的文件,也不翼而飞了。
铺天盖地的猩红让丁冉一阵恶心,他轻唤了声:“爸爸……”爸爸瞪着三只眼睛,一脸迷茫地望着他。又叫声:“妈妈……”妈妈头颈怪异地扭去一边,沉默不语。
后来,他被丁爷带回了家,收为义子。父母也在丁爷的操持下,入土为安。
那条铺满了夕阳与青苔的后巷,成了他记忆的坟场。许多树荫底下并肩而坐,许多栏杆两头轻声歌唱,许多晨曦之中翘首等待,许多黄昏日落挥手道别,都随着寂寞而美好的童年一起,深深埋葬了。
丁冉固执地认为,父母之所以会死,全是因为雷霆没有准时赴约。如果那天,他一早把钱交给了雷霆,之后与父母提前出门,杀手们自然会扑空。文件若是及时交到丁爷手上,惨剧便再不会发生。
这一切,都是雷霆的错!
整整三年,丁冉不说一句话,不肯离开房间一步,对于时间,仿佛钟表上的指针般,近乎变态地严守着。几点吃饭,几点睡觉,几点起床,几点读书,不能有一分钟的误差。
雷霆并不知道丁冉在深深怨恨着他。那天,他本来早早出了门,半路遇到甜品店的齐叔,正在辛苦地往店里搬货。工人临时请假,忙不过来,齐叔见雷霆游手好闲地经过,便叫住他:“霆仔,帮把手,稍后蛋挞出炉,送你半打。”雷霆想了想,答应了。
他太穷了,什么也没有,认识瘦皮猴这么久,每次吃冰淇淋喝汽水,都是那小子付钱。这半打蛋挞,可以作为礼物送给他,稍后坐在树荫底下打屁聊天,一人三个,定是无比香甜吧。
后来,那盒蛋挞冷掉了,后来,长满了绿色的绒毛,后来,每一颗都如石头般干硬,却依旧整齐端放在雷霆的床头。
丁冉搬去了丁宅,足不出户,丁爷请了老师,到家里教他读书。雷霆重又孤单起来,每日在丁家院墙外面,对着三楼黑洞洞的窗口大叫:“瘦皮猴,出来玩啊!”
每日在院墙外大叫:“瘦皮猴,出来玩啊!”
每日大叫:“瘦皮猴,出来玩啊……”
被赶了也不走,被警卫推搡也不走,被保镖踢打也不走。总是笑着,嗓门嘹亮地大叫。
十几岁的雷霆,靠着天生强壮的身体和打起架来不要命的狠劲儿,渐渐出了头。义字堂的堂主马奔将其收在了身边。马奔便是当年骑着机车与雷爸爸一道暗杀官员的人,因为亲眼目睹了那出惨剧,对雷霆,也多出了几分同情。
十几岁的丁冉,经过多年治疗,精神已经渐渐复原。除了冷淡一些,古怪一些,基本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与外界交流。
再次相见,是在丁爷的家宴上,一个变成了丁家的幺子,一个变成了义字堂口的头马。经的事多了,长进了,雷霆不再像小时候一样任性妄为,见了丁冉,会客客气气叫上一声“丁少。”
陌生的语气,陌生的称呼,陌生的穿着打扮,陌生的言谈举止。可是只要一靠近,那种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注定的,就是注定的,逃不掉,避不开,甩不脱。丁冉搞不清自己的内心,是怨着?是恨着?是爱着?可他怎么会去爱一个害死他父母的人呢?更何况,他是个男人!于是面对雷霆,丁冉一味疏远冷漠着。
我爱你,可我……不能爱你!
那些年,帮会里有三个年轻人渐渐上位,崭露头角。
最有势力的,是崔家的崔炎。其父崔放对丁爷有恩,在帮会上下很有脸面。崔炎本人则阴险狡诈,精于算计。等他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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