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陈天瞪大了眼睛,指着符纸问道,“请问法师这是作何用途?”
“太上皇。”巫师道,“贫道说过,蛊毒之王,名不虚传。太上皇想什么,就可以实现什么。明日中秋佳节,待贫道登坛做法。就算陛下不肯送出狐妖,狐妖也会自己前往魏国!”
“哦?”陈天大喜过望,盯着巫师手中的符纸左看右看,点头道,“好!我大越国的国运,就全仰仗法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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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升龙后,虽然各自有了府邸,宋于明还是喜欢留宿在陆瑾的房里。
升龙虽然住着比出去打仗时舒服得多,却有一点不美好,那就是春服这个甩不掉的跟屁虫。只要宋于明留宿,他一定会跟着留宿在陆瑾府中,而且说不定就躲在门后偷听偷看,让人防不胜防。
每次宋于明从陆瑾房中出来,他一定会苦口婆心地规劝“离陆瑾远一点”,“陛下您被陆瑾骗了”或者“陆瑾不是好人他很坏”诸如此类的话,宋于明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能除了“嗯”就是“哦”。
阿瑾一直心很大,不会和春服计较这些。只要宋于明想留宿,他不会因为春服那些不堪入耳的话拒绝。
可是最近,阿瑾似乎有些奇怪。
这几日,他不但不让留宿,而且不允许自己碰他,更不要说吻。然而已经三四天没有吻他,他身上的蛊毒却没有再次发作!
是好了么?宋于明不敢相信他无缘无故是怎么好的。更令人惊讶的是,最近他的腰间一直挂着一只紫罗香囊,那只在新平时,夜里曾经久久凝视的香囊。
如果不是它再次出现在眼前,宋于明都快忘记了这只香囊的存在。可是几经生死,他却还带着它,它那野兽的形状依旧虎虎生威,在灯光下璀璨夺目。香囊下方垂挂的八串宝石流光溢彩,此时却都是对宋于明□□裸的挑衅!
宋于明这才想起来自己曾经得出的那个可怕的结论:阿瑾,应该是有心上人的!
自己已经被这段时间看似有情的生死与共,和他例行公事的亲吻冲昏了头脑,自以为和他相爱着。却忘了,他还有这只香囊,还记挂着这只香囊的主人!
自己把他当爱人,他却爱着另一个人。想到这里,宋于明心里一抽一抽地痛。想和他问清楚是谁,却又开不了口。
这天夜里,春服从街上买回来几坛好酒,据说是大越国最大名鼎鼎的菊酒,喝了保管神清气爽,精神百倍。
虽然不会喝酒,不过心里正烦闷得慌。权当借酒浇愁,宋于明与他在花园中就着几盘小菜,对饮起来。
入秋时节,西风微凉,天河浅淡。宋于明喝一杯,心里喊一遍陆瑾的名字;喝一杯,再喊一遍陆瑾的名字……不觉就十几杯酒下肚,喝得整张脸如同着火一般通红。
是做梦么?眼前摇摇晃晃出现了那张期盼已久的脸,宋于明痴痴一笑,伸手去抓,却遥不可及。
陆阿瑾!小妖精!你再跑!宋于明踉踉跄跄地站起来,一把扑了上去。
“嗯……”宋于明闷哼一声,整个人扑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哪里有什么阿瑾?
“阿瑾!阿瑾!小妖精你给我出来……我不弄死你,小妖精……”宋于明抱着酒坛,仰头一口全灌了下去,抹了抹嘴角,跌跌撞撞地往门外冲去。
☆、陆郎fēng_liú
大宋的东京,是这世上最繁华的城市。
夜里,街上花灯缤纷,歌楼丝管哦哑,游人多如流水。昼夜不分,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秦楼楚馆之中,达官显贵往来应酬,放浪形骸,浪荡子弟寻花问柳,颠鸾倒凤;富商大贾轻掷千金,只买一笑。
有的是风尘女子贪恋红尘,朝云暮雨。
也有的是风尘女子洁身自好,不爱千金,只爱才子;不屑权贵,只惜相知。
东京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陆郎fēng_liú,世上无双。
都道他是一位fēng_liú潇洒,玉树临风的绝世美少年;清新俊逸、才高八斗的旷世第一才子。笔下行云流水,如走龙蛇的书法;指下高山流水,阳春白雪的琴音,纸上沉博绮丽、惊才绝艳的诗词。
幸得一面之缘,多少名伶佳丽为之闭门谢客,相许终身;即使无缘相见,也有的是痴心女儿为之茶饭不思,肝肠寸断。
这位陆郎虽状元及第进士出身,却无心官场,虽身居高位,却不关名利;虽出身名门世家,却不以门第论人。
真真是无数少女怀春之恋,多少名妓惺惺执念。
也有的是无法自拔的男人写诗告白,弹琴达意……美好的人谁都喜欢,不分他是男是女。
倚翠阁里,一袭青衣从容步入。
“陆相公!”一见他进门,陈妈妈立刻瞪直了眼睛,恨不得把自己一双眼睛挖出来安在他身上看,连忙招手把附近一丛姑娘全都叫过来接待,“贵客来了,你们还不快来见过陆相公!”
“陆相公!”“陆相公!”“陆相公……”一群莺莺燕燕的女子,见了他来,都差点没晕过去,连忙一用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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