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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山头,半山腰上,赫然是成排成列整齐紧凑的墓碑。
天光透亮,薄雾还未散尽,朝阳的光辉带着希望洋洋洒洒的落在石灰色的碑身上。
庄严肃穆与华丽壮美交织,悲痛沉重中又带着说不清的妍丽,霎时间波澜壮阔,憾然有加。
“群墓。”平定心绪后,凌敬轻轻吐出两个字。
“美吧?”旭日东升,晨曦将至,光耀染红了卜易远的发。
自然,仿佛有使人变得年轻的魔力。
凌敬若有似无的应了一声,“有名字么?”
“唐家津。”卜易远道:“古代时,依山傍水是好兆头,生活也较为便利,人口容易在群山环绕绿水围绕的地方聚集,久而久之,就成了村子。唐家津就是这样,祖辈居住在此,自给自足,安居乐业,村里的人都姓唐。宇文公时期,皇帝昏庸,朝堂腐败,民不聊生,国家日渐败落,异族眼红这块肥肉,悍然入侵中原。外敌一路北上,顺风顺水,途经唐家津时,因此地地理位置优越,便在这里驻扎歇脚。停时,鱼肉乡里,强抢民女,村民怨声载道,苦不堪言。君不君,臣不臣,政局动荡,村长与村民商议,拿起武器,奋起反抗。”
“他们凭着对环境的了解,借着东风,一把火烧了敌人军营,敌军死伤无数,唐家津取得了初步胜利。然而,他们的行为同时也激怒了敌军残余部队,敌人集结后来的援军,对唐家津进行了一场极其血腥残忍的大屠杀。唐家津村人拼死反抗,浴血奋战,终因实力悬殊太大,全军覆没。”
卜易远叹了口气,伤感之情不言而喻,“其实他们所谓的武器,不过是自家切菜的菜刀,耕地的锄头,怎么可能拼得过训练有素的敌军呢。后来,国家经历战争,动荡,改朝换代,明主上台,为了纪念英勇顽强的唐家津村民,特批了一座山,给他们修了这个保留至今的群墓,取名,唐家津。”
逝者已矣,生者犹在,唐家津,就好像逝者也仍在世一样。
卜易远主要阐述了整个事情的大概,过程却是一笔带过,但凌敬不难想象其中的惊心动魄。
血腥有多血腥,残忍有多残忍。
过去几千年,历史循环往复,未来仍有几千年,甚至几万年,他们只是历史中的一粒微尘。
不变的是什么,铭记的是什么,——无畏、勇敢、博爱、惊世。
太阳升起,东方大亮,缠绕墓群的最后一丝薄雾散去,犹如迷茫尽去,希望燃烧在头顶,绵延在脚下。
凌敬和卜易远并排站在山头上,他们的面前,另一座山上,便是蔚为壮观的唐家津群墓,初升的朝阳也甘为背景。
从背后望去,他们、群山、太阳,都是那么渺小,广阔蓝天下,甚至只有那一块块硬朗的石碑,发着光,发着热。
像是说好的,也可能是心有灵犀,或者福至心灵,他们同时弯下腰,深深的向那一片瑰丽的墓群鞠了一躬。
谢谢前人为我们打下的江山,如今的生活才能这样优渥。
凌敬转身,慢慢往回走,“老师,你想过没有,为什么家和冢只差一个点。”
卜易远闻言一愣,“这我确实没想过。”
“生前点在头上,死后点在下面。”
卜易远眯眼想了想,“是因为人活着的时候睡在房子里,死了以后就睡在土里吗?”
“可以这么说吧,但我觉得,”顿了顿,“人嘛,感情动物,容易被欲-望左右,生来太骄傲,眼睛长在头顶,只有死后,才慢慢学会谦逊,学会平等正面的看待这个世界。老师你说对么?”凌敬忽然回头粲然一笑,那一瞬间,卜易远有种错觉,他看到了一个透明的虚浮的灵魂,被安在了这具臃肿的身体上。
那合该是个漂亮的人,不若,支撑不起那样的…异想天开,心性淡然。
“喂喂喂,”卜易远忽然意识到事情不对,“小徒弟,我们药还没采呢。”
凌敬:“嗯,改天吧,今天不合适。”
卜易远:“为什么啊,太伤感了吗?”
凌敬:“我太困了。”
卜易远:“……”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攻要粗来了!
☆、八卦和小街
人活着,就不可避免的会与周围人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虽然这种联系可能并不令人愉悦。——《凌敬·一句话日记》
第三圈,凌敬已经喘的不行了,应该说是岳林静的这具身体。如果是凌敬本身,至少也要跑到第五圈。
当然,比起最初的半圈,已经好上太多了。
凌敬减肥半个月,初见成效,已经能明显看出瘦了一圈,脸上也白了不少,虽然仍属于肥胖人群。
高兴还为时尚早,对于他这样的大胖子,减肥伊始,成效最为显著,然而越到后来,脂肪的分解会变得越来越困难,而且后续还要时时防止反弹。
事儿一堆。
活了三十载,凌敬深谙一个道理:不论做什么事,都需循序渐进。
当然也包括减肥,循序渐进,持之以恒。
所以他还是先停下来走一圈再说吧,凡事不能操之过急。
抹了把满脸的汗水,凌敬喘了口气,气流摩擦过持续痉挛的气管,火辣辣的疼,喉头翻滚着腥气,好似真能吐出一口老血来,其实只是痰而已。
虚胖!凌敬在心里狠狠的唾弃自己的身体,尽管面上仍然平静,还能微笑的逗逗金毛大白二哈。
小公园里遛狗打太极的老头老太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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